“防患于未然”是古人留下的训诫,也是警醒之言。
近两年来,吉林省检察院一方面坚持职务犯罪“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把工作重心转向预防职务犯罪,深化预防领域、预防内容、预防方式和预防格局,推动预防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站高望远 摆上更加突出位置
吉林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组建后,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是多方位的,而且无法挽回,打击固然重要,但预防职务犯罪发生才是上策。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省检察院在履行尽责中自觉践行要求,杨克勤检察长明确提出:“要在毫不放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党组的重视带来了思路上的更新、工作上的布局:
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着眼预防工作的队伍认识不够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共同讨论中澄清模糊认识,扩大思想共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研讨论文征集活动,编辑出版了《共筑防线》一书,提升预防工作的理论认知水平。
科学谋划,确定发展思路。工作要有出路,必先要有思路,他们围绕中央要求和院党组决策,全面谋划预防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组织召开社会各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多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畅所欲言,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言献策,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讨论,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远景规划,确定了发展目标。
率先建局,适应任务需要。2012年7月,院党组着眼预防工作形势任务需要,经多方协调沟通,撤销预防处建制,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成为全国省级检察院的头一家。随后,各市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也加大预防工作力度,45个检察院先后成立预防局,选用能力强、经验足的人员加入到预防工作行列,为预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整合资源 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省检察院党组感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只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有效整合预防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预防职务犯罪的“笼子”才能真正建起来。
着眼强化组织领导,他们积极协调,成立了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对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进行换届改选,强化协会的职能作用。成立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预防职能,形成内部工作合力。
着眼推动预防工作落实,他们积极壮大预防工作队伍,从全省抽调人员,组建了219人的指导员、联络员、讲师团“三支队伍”,主动深入各单位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法律咨询活动,不断扩大预防工作影响,逐渐形成内外结合、上下结合、专群结合共同落实预防工作的局面。
着眼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他们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出台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明确检察机关为执法责任部门,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明确检察、监察、审计等三机关为一般监督部门,从法制层面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各方面工作。
创新驱动 激发预防工作新活力
去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部署后,省检察院党组感到,做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紧跟中心工作和省委要求,坚持开拓创新,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为预防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区创建活动。他们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依托,以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三机关一部门”为重点,部署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区创建活动。与45家省直成员单位签订创建责任书,选派22名指导员和18名讲师团成员深入创建单位进行指导,举行警示教育报告40多场次,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启动十大预防调查工作。他们着眼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金融、水利、教育、交通等十个领域开展预防调查,从中发现线索,摸索规律,分析原因,提出检察建议,形成分析报告80余篇。他们还以10个重大项目为重点,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使5个大项目单位重新开标,维护了市场秩序,保证了工程质量。
建立警示教育进党校机制。为推动预防工作长效发展,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举行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省检察院领导带头走进省委党校为学员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
围绕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确定了“双十”专项预防工作,对省水利投资集团、长平高速公路、省养老示范中心等10个重点项目和修正药业、兄弟木业等10个民营企业进行专项预防,由省检察院领导牵头,亲自抓,直接管,保证重点项目和民营企业预防到位。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开通了“12309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络平台,开展“千名检察官送法进千企”活动,开展了民营经济领域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省三级检察院根据自身特点,放开手脚大胆创新,有的设立了专项预防检察室,有的开展了民营经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的组织了企业需求调研活动……千方百计把预防工作落到实处。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服务民营企业1269家,提供法律咨询1462件次;举办法律讲座98次,受教育人数达36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涉法宣传资料3230余份;提出意见和建议210余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6次,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原载于《吉林日报》2014年2月19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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