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据悉,去年7月以来,桐庐警方共查处环境污染案件5起。
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主要职责为:全面掌握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动态;制定预防、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对策;负责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参与区域性的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环保部门建立联动联勤执法工作机制,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记者 徐佳 通讯员 吴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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