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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检方揭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四特点

2014-02-20 14:44: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北京检察网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受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各类刑事案件9件19人,其中2011年3件10人、2012年1件1人、2013年5件8人,涉嫌罪名集中在绑架罪、放火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该类案件暴露出用人方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农民工工资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对案件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在大兴区检察院受理的案件中,部分承包单位因层层转包工程项目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在农民工提出辞职请求后迟迟不结算劳动报酬,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用人方种种手段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引发农民工暴力讨薪的直接原因。综合大兴区检察院办理9起案件,共有200余名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累计金额520余万元。

    讨薪、拖欠手段多为暴力犯罪。大兴区检察院受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刑事案件,用人单位采用暴力手段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暴力讨薪现象较为突出。如赵平安涉嫌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于2012年6月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在大兴区黄村镇金地仰山建筑工地生活区内,采取语言威胁、殴打等暴力方式,强迫30余名工人在空白工资结算单上签字,克扣刘永军等多名民工工资合计27万余元。又如李彭辉涉嫌放火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因公司拖欠其工资,讨薪无果后心存不满,遂临时起意在员工宿舍内放火,造成部分财物损毁,危害了公共安全。

    集体讨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比较突出。欠薪农民工之间存在共同利益,且大多数为同乡关系,容易形成利益同盟集体讨薪。在矛盾激化后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呈现出规模化、手段激烈化和调处困难化等特点,成为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不稳定因素。如岳锦刚等七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犯罪嫌疑人因不满调解结果,纠集100余人强行冲击区政府等部门,导致区政府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涉及人数众多,社会面影响恶劣。从大兴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看,被拖欠工资民工人数呈上升趋势,案件涉及人数最多者达160余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在范文龙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分包给11个施工队施工后拖欠164名民工工资,合计276万余元。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形成执法合力,严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三是加强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民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