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向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等五家发起单位发出《关于同意成立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筹备组的复函》,同意成立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筹备组,要求在省司法厅指导下,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团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社团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有关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