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了解到,该省检察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期间,狠抓作风整改,着力整治文山会海、评比表彰过多、“三公”经费开支偏大、超标配备公车和办公用房、“庸懒散贪”等问题取得成效。
据悉,2013年发文同比下降6%、简报同比下降33%,削减了14种内部刊物,全省性会议同比减少31%,会议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4.7%;精简年度考核项目50多个。去年省院“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2%,清理超编公务用车7台。共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3件,严肃查处1人,给予戒免谈话4人,批评教育7人。会议对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作出部署和安排。省委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第5督导组组长梁粟,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党组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认为具有注重领导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认真投入,群众路线思想认识明显强化;注重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整改,以“改”的成效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务实成果;注重教育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以“促”的成效彰显教育实践活动的推动作用等四个鲜明特点。
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要求,全省检察干警更加牢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对“四风”和执法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具体整改,建立并完善促进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稳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特别是要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执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真正使检察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三是要持之以恒地抓好检察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二十四条规定,严肃各项纪律规定和禁令,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