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近5年来发生在法院系统的6起违法违纪案例。
据了解,6起典型案例中两例涉及收受贿赂,1例涉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1例涉及酒后驾驶警车肇事,2例涉及工作失职;构成犯罪的两例,其余4例涉案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处分;违法违纪干警中,职务最高的是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王向东和原纪检组长吴军。
新疆高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清责任,对发现的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办在向各级党组、上级纪委报告的同时,上报上一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坚决反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对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的法院,要严肃追究纪检监察的责任。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