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春节,当人们还沉浸在幸福的团聚、喜庆拜年的时候,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却肩负重大任务,飞往五千公里外的东北,开展押解一名八年前故意伤害案的逃犯,经过几天的努力,成功将其押解回永宁。
2007年8月14日下午18时许,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洪镇西和村的被害人陈某某、杨某某等人到中铁十二局“太中银”铁路西和村三队桥柱建设工地阻拦施工队向渠内排水的过程中,与朱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等人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朱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用石块砸其陈某某头部致使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李某某等人相继落网,但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孙某某一直在逃,躲避法律的审判。
8年来,该大队领导始终没有放弃对孙某某的追逃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案情,制定侦查、追逃措施,多次组织警力辗转吉林、河北、河南等地查找线索。2013年2月10日,刑侦大队接到吉林东辽县安怒镇公安局电话称:我局上网的逃犯孙某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主动到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得知情况后,该大队押解民警立即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于当晚9时乘火车出发前往东北,并连夜与当地警方了解该逃犯详细情况。
2014年新年的第十天,刑侦大队押解民警不顾严寒,在吉林东辽县安怒镇警方的配合下,2月15日清晨,将孙某某押上返程的列车,经过长达30多小时的行程,将该犯于17日早晨9时许安全押解回到永宁县内。在铁的事实面前,孙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送往看守所羁押。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文化旅行团赴韩交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我区法检两院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法检两院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强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推出23项便民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