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刑事诉讼监督第一道“关口”
高检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
编者按 201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过去一年中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高检院厅局长系列访谈”。本报将陆续刊发访谈消息,敬请关注。
2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回顾过去一年侦监工作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展望未来侦监改革总体思路。
万春指出,2013年,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以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以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刑诉规则为主线,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以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实效;以强化侦查监督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建设过硬侦查监督队伍;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回顾去年侦监工作成绩的同时,万春坦言,从全国范围看,各地侦监工作仍然呈现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侦监工作尚存困难和问题。诸如侦监人员执法理念滞后、监督能力不强、人员数量、业务素质还不适应改革发展等现状。
当前,正值中央大力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正进一步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对此,万春认为,深化侦监业务改革要根据检察改革方案的要求进行,要大力推进侦查监督业务公开,完善监督纠正违法机制,完善捕诉、捕侦沟通衔接机制,积极参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改革完善业务考评机制,健全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
谈到未来侦监工作部署时,万春表示,下一步侦查监督工作要围绕严防冤假错案抓规范执法,落实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和诉讼监督水平,当好刑事诉讼第一“把关人”角色。
万春特别指出,一是准确把握逮捕条件。要坚持适用逮捕的法定标准,既严格对事实证据审查把关,又防止人为抬高标准、以起诉条件替代逮捕条件。坚决抵制法外干扰,严格依法办案,防止为找出路、转移矛盾或地方维稳需要而违反法定条件批捕。二是严格审查和运用证据。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大力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工作,积极构建以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客观性证据为基石的综合证据体系。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查逮捕工作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诉讼参与人不能走过场,健全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申诉、控告的审查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尊重律师权利,规范适用“附条件逮捕”,做好捕后报备审查和跟踪监督工作。
(访谈内容详见高检网、正义网“高检院厅局长系列访谈”专题http://www.jcrb.com/talk/tjzft/wc/index.html)
(记者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