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以亿万人计的打工大军,离开家乡,怀揣挣钱的梦想,听着各地传来用工荒的好消息,按照自己的美好设计,来到心仪的城市,不论是已在城市的打拼者,还是初来乍到的新人,都难免遭遇尴尬:或是打工受阻,或是无处安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却把打工者的难受,把别人对陌生之地的困惑,当成自己发不义之财的良机。
    本期《平安课堂》通过案例给外出打工者提个醒:歹人想出的花招不仅有常规的那么几种套路,也有稀奇古怪的样式。但这都不足惧,不管歹人如何变化,绕多少圈子、说多少话,总是看中你的钱袋子。

   单身女求职惨被“同乡”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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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来自安徽省的王女士到江苏省常州市人才市场找工作,找了几天也没个着落,心里焦急万分。一名年轻男子主动上前搭讪,关心地询问王女士的情况。男子说自己姓李,也是安徽人。王女士他乡遇故知,立刻将多日的苦闷向李某倾诉。

李某说自己是龙虎塘某单位领导的亲戚,可以帮她打通关系、找到合适的工作。王女士心里暗自高兴,当即表示一旦有了工作,定对李某表示感谢。李某提出选个地方商量具体招工事宜,王女士欣然同意,李某遂将王女士带到了一偏僻的房屋内。

李某称,托人找工作免不了要花钱打点,需王女士先支付2000元“打点费”。王女士当即就取了2000块钱交给李某,不料李某拿到钱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案件分析▲▲▲

犯罪分子打着招工的幌子,对急于找工作谋生的打工族进行诈骗。以熟人帮忙招工索要“关系费”形式实施诈骗的尤为居多。犯罪嫌疑人往往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当事主交钱后,要不是骗子逃之夭夭不见踪迹,就是骗子一拖再拖,“好”工作总是遥遥无期。

民警支招▲▲▲

单身女性求职应当注意以下4个方面:

1.对主动上前搭讪示好并承诺优厚工作条件的“老乡”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接受对方的“好意”;即使接受了“好意”,在应聘时也要尽量选择结伴而行,绝对不要轻信并独自跟“好心人”到偏僻地点,防止发生诈骗及抢劫、强奸等案件。

2.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自称成功人士,以缺少秘书或者公关经理为名,设下诱饵。不要认为运气终于落到了自己头上,被几句赞美、贴心的问候或精美的礼物而蒙骗,进而酿成被骗钱又骗色的惨剧。

3.遇到“好运”后,女性求职者可以找来自己的“闺蜜”,让她们通过其他形式去应聘,进而从不同侧面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公司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在应聘填写自己身份信息时,不需要完整地将暂住信息和打工朋友圈信息填写清楚,尤其切忌将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原件随意交给招工者;缴费时应注意索要发票或者收据,对于先交报名费、培训费、服装费的招工单位要提高警惕,不要贸然付钱。

4.单身女性应聘成功后,不要轻易接受男同事的请客送礼;对主动要求“拼宿”和搭伴的,要慎重考虑,防止发生侵财和伤害类案件。

诱人条件原来是甩出的钓钩

案件回放▲▲▲

小赵家住安徽省肥西县乡下,春节过后,他听朋友介绍说 “芜湖不错”,便来到芜湖打算找一份工作。来到芜湖后,由于人地生疏,加上他只有高中文化,又没有出过远门,缺乏社会经验,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几天下来,口袋里带的钱所剩无几。

就在他有些焦急时,他无意中在路边的灯柱上看见一则招保安广告:月工资2200元加提成,另外买五险,包吃包住……

如此诱人的条件让急于找工作的小赵想都没想,当即通过广告上的电话与对方联系。对方一名“企业主管”跟小赵聊了几句,问了一些问题,让他第二天到酒店面试,并要求小赵先交4500元的保证金,并给他一个银行账号。

小赵被即将到来的“好工作”冲昏了头脑,立马让家人帮他把4500元汇给了对方。第二天,小赵再跟“企业主管”联系准备去面试时,对方的手机号码却“不存在”了,小赵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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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抓住春节后进城务工人员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先开出“高工资、买五险、有住房”等诱人条件,专门诱骗那些社会经验不足、人地生疏的异乡人。等受害人“上钩”时,就以“服装费”、“保证金”等种种理由让对方汇款,钱到手后立刻消失。

犯罪嫌疑人或团伙作案或单独作案。实施诈骗时,先设下圈套,嫌疑人扮演“企业主管”等角色,引诱被害人一步一步陷于骗局。

民警支招▲▲▲

建议进城务工人员找工作时去正规劳务服务公司、人才交流市场咨询,或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介绍。求职者应注意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劳务中介单位,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

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是否固定或正规,千万不要相信那些随意相约在车站、小旅馆、黑中介等地方见面的“游击招工者”;辨别真假招工信息,特别是不要相信路边小广告,不要被对方诱人的待遇所吸引,更不要轻易汇款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没商细节,闹心事层出不穷

案件回放▲▲▲

韦小姐租房快两个月了,前几天由于客厅的灯不亮了找到房东。新灯换上了,换新灯的钱房东却要韦小姐承担。房东的理由是,灯是在韦小姐入住期间坏的,合同里没有规定,所以应该由租户承担。可韦小姐认为灯是自然老化,并不是她人为造成的,况且房东应该保证出租房内各项设施能正常使用。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房东私自从韦小姐交的租房押金里扣除了换新灯钱。此事刚了,没几天厨房水龙头又坏了,韦小姐只能自己掏钱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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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北湖派出所副所长陈隆道:选择出租屋时,一定要对房屋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如果房屋质量状况不佳,租金再低也得考虑放弃,因为这关系到日后居住是否安全。同时,还要重点检查门窗是否牢靠、电路是否老化及是否能够满足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畅等。如果忽略了这些内容,双方事前又无书面约定,可能会给租户今后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没核房源,遭遇“狸猫换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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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南宁市的温某报警称:前几天看中了澳华花园一套房子,并与一名中介公司人员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现场支付房租及押金6000元,没想到自己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房东毫不知情。原来,与温某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并没有得到房东本人的允许。温某打电话找人却联系不上;找中介公司,公司说单位没有此人。

温某急于找房子住,在网上看到出租信息后,没有认真核查房屋来源,就轻易相信对方并迅速交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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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教导员余慧:大部分务工人员来到一个新的城市,由于情况不熟悉,在租房时,应选择到有规模、有诚信的中介公司办理租房业务。据了解,一些黑中介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如此,黑中介公司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假装中介公司人员,伺机骗财。

没签合同,房屋押金打水漂

案件回放▲▲▲

日前,南宁市科德路大岭村一出租房内,房东陈某和房客王某因房屋押金闹得不可开交。半年前,房东陈某租房给王某,租期为1年。现在王某因工作变动不想再租,房东陈某便扣留了王某200元的房屋押金。

经了解,双方在租房时并没有签订租房协议。陈某称王某在入住时已经告知王某租住不满一年时间200元押金不予退还,而王某却否认。虽然双方争执不休,但因为押金在房东手里,最终王某还是没有拿回200元押金。

民警支招▲▲▲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蒙东:一些务工者在租房时觉得麻烦,通常只和房东口头协商,不签订书面合同。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双方发生纠纷,租户很可能会像王某一样吃哑巴亏。在租房时,无论租住时间长短,一定要和房东签订正式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水电费价格、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做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求职】

1.将大额现金和零钱分开存放,大额现金放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零钱放在外衣口袋里。

2.把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集中放在一个行李包里,随身携带并保证时刻处于自己视线内。

3.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与陌生人提及自己的家庭情况。

4.不要随意食用别人提供的饮料、饭菜。遇到陌生人的邀请,不要贸然单独赴约。

5.不要在偏僻的地方停留,应注意前后是否有可疑人跟随。如发现可疑人,应快速前往人多、灯明的地方,并及时求救并与亲友联系。

【租房】

1.要依法办理租房手续。仔细核查房东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屋产权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租房手续并签订租房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损失。

2.与左邻右舍交往时,“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透露房内贵重物品或钱财存放在何处。

看透了歹人的伎俩,事情便好办许多。不管是单身或者结伴来到城里,要怀揣“世上好人多”的善良,再加上一些小心,遇到类似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谨慎一些,总能找到适合你的地方。

平安课堂:策划/刘琳 (中国长安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