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不见官”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司空见惯,今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改变了这一局面。2月11日,乌市首个“行政首长”在二审时出庭应诉,坐在了被告席上。
2013年6月,乌市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新疆豫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将原本规划预留在豫疆大厦西侧的人行道封闭了。
接到举报后,行政执法局函请乌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沙区分局对此进行认定。规划局认为,被封闭的通道为规划预留的人行道(紧急疏散通道),房产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建议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
2013年7月8日,行政执法局对房产公司作出了自行拆除封闭预留人行道的行政处罚。可房产公司认为其对这部分建筑有合法产权,行政执法局认定错误。
2013年8月19日,房产公司将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审法院维持行政执法局的决定,房产公司不服,上诉至乌市中级法院。
2014年2月11日,二审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乌市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出庭应诉,这是乌市首个“行政首长”出现在法庭上。
当天庭审中,双方就被封闭的通道是否为违法建筑展开激烈辩论,乌市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答辩思路清晰、严谨。
据悉,今年,乌市中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并将其列为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项司法服务民生实事之一。该院行政庭正在草拟建议书,建议政府将该制度纳入行政执法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实现常态化。(首席记者 王维 通讯员 刘瑞东)
·新疆高院首次公布系统内违法违纪案
·新疆高院吹响社会稳定集结号
·新疆昌吉市法院审结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
·2013年新疆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案件40177件
·新疆法援建立五级老年维权网络
·新疆动员部署干部下基层活动
·新疆动员部署干部下基层活动
·新疆高院组织法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
·新疆司法行政系统首届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揭晓
·新疆司法行政系统首届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揭晓
·新疆司法行政系统首届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揭晓
·[视频]新疆乌什县暴力恐怖袭警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