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水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憬宏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指导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如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政法机关的重大任务。笔者认为,就人民法院而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关键是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公开化、民主化为抓手,以强化法院管理为制度保障,以加强队伍建设为组织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深化改革的良好法治环境
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核心价值追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法院必须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这些重要要求落到实处。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稳定是根本大局,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首先要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还要注意把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地统一起来,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要树立正确的刑罚效益观,在坚持量刑规范化的同时注重刑罚个别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在预防和矫治犯罪方面的作用。其次,法院不仅要关注案件审理,还应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规程,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此外,要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深刻理解并牢固树立“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这一重要理念,坚持维护群众权益与维护信访秩序相结合,实行诉访分离,推动建立涉诉信访终结机制。
(二)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涉及经济结构、利益格局、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这其中,不仅司法改革的内容与法院息息相关,而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中的改革举措都需要法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应有宏观视野,主动加强对各个领域法律法规、前沿问题的研究,始终坚持居中裁判、平等保护原则,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审判,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和价值评判功能,努力营造保障改革的法治环境。比如,天津法院结合全市改革的实际需求,在商事审判中,探索建立专门金融审判庭或者合议庭,集中专业力量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金融案件,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提出要高度关注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跟踪调研工作,特别是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城镇危陋房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各类案件,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提出了“100-1=0”的新理念,值得我们深刻思考。100个案件99个都办得公正高效,有1个案件存在错误,对当事人而言是100%的伤害,对法院的公信力是致命的影响。婚姻家庭、抚养赡养、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的案件数量在法院民事案件中占很大比例,而且每一个案件都关乎民生。人民法院必须要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首先,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决不能漠视人民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决不能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其次,要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采取调解、和解、仲裁方式化解纠纷,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要加强法律释明、诉讼引导和判后说理工作,决不能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不赢官司,决不能让当事人输得不明不白。此外,要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和司法救助工作,决不能让胜诉的当事人难以兑现其应有权益。
二、以司法公开化、民主化为抓手,倒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我们要以公开化和民主化为抓手,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
(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要扩大公开内容,对于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都要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要丰富公开形式,以法院网站为基础平台,通过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运用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要把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作为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逐步实现“每庭必录”。要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办案节点信息和程序性信息,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推进裁判文书公开。要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文书上传工作,确保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上网。要着力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一篇论理清晰、判断准确、语言优雅、充满哲理的裁判文书,其本身就是宣示法律、解释法律、明断是非的优质司法“产品”,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作为法官,必须要把裁判文书作为自己的“产品”来认真对待,要本着对“产品”高度负责的理念,把自己的才华、智慧、学识尽可能地体现到裁判文书中,让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赢得明白、输得服气,从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推进执行信息公开。要把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和怠于执行。要不断完善网上执行公开栏目,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执行费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与申请执行人“坦诚相见”。要及时公布对被执行人采取的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执行信息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完善司法民主机制。要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甄别、吸收、反馈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要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设立网上信箱,注重收集网络民意,并通过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民意调查等方式,方便群众发表意见和建议。要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制度对于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对法院的了解,对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对打破司法神秘化、改善司法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实施“倍增计划”,进一步扩大选任范围,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参审权利。
三、强化法院管理,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制度保障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靠制度来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我们要通过加强法院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切实防止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让当事人看到司法活动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
(一)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产品有产品质量标准,食品有食品安全标准,法院的“产品”是司法裁判,那么“生产”这个“产品”的过程和结果也应当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标准。司法标准化涉及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比如,庭审法官的标准化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法庭用语要做到语言规范、语气平和、语调适中、语句连贯,体现严肃、庄重、礼貌、耐心。如果法官谦逊有礼、宽厚克制,那么当事人就会感觉到国家的包容、正义、庄严。二是法官在法庭上要有节制,保持中立,善于倾听。英国大法官培根曾说过:“听证时的耐心和庄重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功,而一名说话太多的法官就好比是一只胡敲乱响的铜钹。”三是在语言的表达上,要透彻、明白、通畅、通俗,思维要清晰,表达要准确,要有理有据、掷地有声,让当事人、旁听人员明白是非责任。
(二)加强审判权运行科学化建设。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强化合议庭共同责任制,全面推行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制度。在主审法官写出审查报告后,合议庭其他成员要通过阅卷对案件的焦点、难点、疑点问题和关键证据进行核查,写出阅卷意见,包括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使合议庭成员真正负起责任。要规范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合理确定院、庭长办理案件数量,让院、庭长通过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的方式行使审判权,指导审判工作。院、庭长要通过定期研究审判质效数据及其变化、旁听庭审、查看庭审录音录像、抽查合议庭评议笔录等方式,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审判委员会要注重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定期分析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定再审案件的原因,履行好审理案件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监督指导工作规范化建设。首先,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指导的方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个案监督,主要通过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以及有关方面提出意见的,上级法院可转下级法院依法审查处理,但应维护审级独立的原则。上级法院要加大案例指导、政策指导、宏观指导力度,统一办案思想、标准和程序,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要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探索在民商事领域规范类案审理工作,解决同类案件同等情况不同法院不同处理的问题。其次,规范下级法院的请示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下级法院仅应就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请示,不应请示事实证据问题。同时,下级法院审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及时报告,以便上级法院加强指导。再次,要改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动态考核,以平时的考评为基础,通过公开业绩表现和考评结果,及时查漏补缺。要进一步优化各项考核指标,更好地发挥其导向功能,真实反映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保障
习近平同志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我们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司法审判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党的司法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自觉把推进司法事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责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要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抵制西方错误观点的渗透,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注重文化引领,大力开展法院特色文化项目建设,增强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做到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忠于职守,刚正不阿。
(二)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严格把好“入口关”,探索从律师界、专家学者中选拔既有法律素养又有实践经验的优秀专业人才进入法院队伍。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完善书记员、司法警察等职务序列管理。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鼓励法官思考问题、研究理论,让法官既会办案、又会调研,既能写文章、又能开讲座,努力培养出一批精英法官。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对干警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让广大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激励广大干警更好地在司法审判岗位上建功立业。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最坚决的意志和行动扫除腐败现象。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紧紧扭住司法腐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要大力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