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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寄望因公出国“自除猫腻”

2014-02-19 10:47: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 

司马童

对于因公出国,不能只注重于“内查内纠”,还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吁求,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我的10年任期都快满了,还没出去过一次呢。”出访申请遭拒后,中部某省的一个县级领导直接向外事部门如此抱怨;高校组团去国外参加学术会议,出访名单中后勤处长赫然在列;党政机关团组和非必要的企业“搭伙”出访……2013年,江西省共劝退因公出国(境)团组54批、199人次,核减团组境外天数257天,核减团组成员90人。

打着因公出国的堂皇幌子,藏着假公济私的“自肥猫腻”,这样的消息虽说也是“新闻”,但其“新意”却着实已经寥寥无几。这不,在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举措持续发力的去年,江西外事部门亮出的因公出国“消肿”报告中,仍然不乏手段各异、为数甚多的违规“插队”现象,便说明因公出国中夹带“猫腻”的损公惯性,并非一蹴而就能够迅速绝迹。

只要不是闭关锁国,必要的因公出国自然允许。但为什么自上而下的反“四风”风声越来越紧,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却还是有人置若罔闻,要么“理直气壮”地以“照顾”之名要求因公出国,要么“5天会期报作10天”地肆意“插游”其他国家?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由今而论,在面对因公出国的这份用钱用权考卷上,某些公职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看来并未真正称得上做到了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而这种公私不清的表现,说到底,则是没有保持好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问题。

好在,有关部门已经看到了管理因公出国,不能完全寄望于“自除猫腻”。所以,不少地方还规定,出国团组出访前后,组团单位和派员单位须将整个出访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公示。譬如,去年江西省一名厅级领导申请因公出国已获批准,但公示后有群众举报,这名领导已年满60岁,不符合出国执行公务的相关规定,后来这名领导只得放弃出访。

别寄望因公出国“自除猫腻”,上述这位厅级领导的“先准后弃”,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在一些地方,对于因公出国的事前把关和事后审核,往往只注重于“内查内纠”,而在“外部监督”方面,则还显得不够重视,甚至有意无意地只求走个过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吁求,进一步强化这方面的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