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环保、公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称,将加强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发挥联动优势,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合力。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合作协议,环保部门在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中,主要是发现、查处、移送涉嫌犯罪的行为,以及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等后续配合协调工作;各级公安机关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排除环境执法阻挠因素。环保、公安部门建立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据悉,2013年6月以来,环保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或正在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4件,其中已经法院判决2件。(记者吴颖通讯员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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