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杭州2月10日讯 “2013年浙江省院着力整改文件多会议多问题,印发文件、简报数量同比下降了15.6%,召开会议同比减少了16%,会议支出同比下降6.95%;着力整改‘慵懒散’问题,开展了上下班秩序、会议出勤等检务督查20余次,相关情况在院局域网上公示……”在今天下午召开的省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总结了省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并要求全院人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推进今年的各项工作。下午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部署大会精神,并结合推进2014年度省院机关工作,对下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了要求。省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王功逸出席会议并代表督导组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检察长庄建南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7月中央、省委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省检察院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提出了我省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八个方面走在前列”的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在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提出,省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坚持不懈解决“四风”和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责任分工推进省院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中的24项任务,突出抓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要求解决的保障群众诉讼权利、消除案件质量隐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三方面的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
省院机关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认真履行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的职责,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会议强调,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落实在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修改后“两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等方面,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环保检察、金融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等重要工作,重点加强检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基层检察室建设等三项自身建设。
会上,王功逸代表督导组客观评价了省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并对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他提出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工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并发挥好省院机关对下领导作用,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果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