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意阵阵的深冬,路上行人稀少。山西襄汾县司法局内正在进行一场暖意融融的道德讲座,这是一场由特殊群体组成的讲堂,来自全县的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听讲,并在课后逐一走上讲台畅谈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其他矫正人员进行交流。这是襄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幕,虽平常却温暖。襄汾县司法局局长赵剑锋说,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宽严相济、社会参与、协调联动,这样有利于矫正人员更清醒地认识自我,更自觉地接受改造。襄汾县司法局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多兄弟县慕名而来参观学习。然而出色的社区矫正只是襄汾县司法局工作的亮点之一,该局根据实际,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出了一条司法为民的特色路。
人性·人文 构建特色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政府赋予司法行政的一项新的重要的任务,所谓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服刑,并利用社会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这是提高特殊群体人员素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襄汾县司法局组织干警到长治等地进行考察学习,确定了先行先试,强化管理,打造特色矫正工作模式的工作思路。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赵剑锋再三叮嘱工作人员:想着干不如学着干,学着干不如看着干。找不足,对照先进找差距;高定位,各项工作定位高;出亮点,多出亮点创特色;抓落实,落实到位树品牌。襄汾县作为临汾市试点县,先行先试,大胆革新。
走进襄汾县司法局矫正科,报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心理矫正室、监控室、档案室,设施、档案整齐完备。对于宣告室的成立,工作人员解释道,有很多罪犯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心理转换不过来,对自己所犯的罪责也没有清楚地认识。所以,设立宣告室就是对其起到威慑作用,从内心深处画一条法律的警戒线。在宣告时,严格按照程序宣读宣告纪律、入矫须知、宣读保证书、检察人员训诫等等,并由该罪犯所属的司法所的所长为宣告人,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在档案柜中,笔者看到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管理分别用不同的颜色标注分类,红色代表严管,黄色代表普管,绿色代表宽管。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该局要求严管对象每星期当面报到一次、接受学习教育两次、社区服务两次、思想汇报两次;普管对象每两周报到一次,接受学习教育两次、社区服务两次、思想汇报两次;宽管对象每月报到一次,接受学习教育一次,社区服务两次、思想汇报一次、电话汇报两次,做到教育管理动态化、常态化。这六室的建立,从社区矫正——矫正管理——解除矫正建立一整套细致流程,规范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程序。
赵剑锋说:“为了防止有些矫正人员出现脱管的情况,我们要在信息采集室内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指纹、身高、照片等信息采集,编号入网,进入公安系统特殊人群管理系统,并与电信公司合作,使用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对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全天候监控矫正人员的动态、所处位置,并利用瞳孔识别技术,抽查矫正人员是否处于人机分离的现象,督促他们提高在刑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避免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
除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外,该局还加大了监督巡查力度,不定期抽查各乡镇司法所的集中学习、档案管理等情况;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必要的教育和警示;充分发挥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培训教育基地的作用,去年11月对全县40余名矫正重点对象进行了传统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集中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1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有365人,其中给予警告8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6人次,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1人,提请撤销暂予监外执行1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全年共进行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意见书192份,为法院的准确量刑和监狱决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
如何使服刑在教人员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这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襄汾县司法局建立完善了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的信息沟通机制,立足现有条件,推进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2013年服刑在教人员核查成功193人,预释放人员导出109人。该局通过与民政、人社等单位沟通协调,将135名服刑人员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聘请3名专家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技能培训,建立3个企业帮扶基地,安置147名刑释人员就业,有效帮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融“监管与关怀”、“法治与道德”于一体,赵剑锋倡议大家编制警示性、励志性和关怀性的短信定期发送给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鼓励他们以积极的态度工作、生活,主动接受改造。“‘绝不拖延,立即行动’这句话是最惊人的自动启动器。任何时刻,当你感到拖延的恶习正悄悄地向你靠近,或者此恶习正迅速缠上你,使你动弹不得,你都需要用这句话提醒自己。”“总是咒骂脚下路途坎坷的人,原来只是低头走了太久。人生那些不顺意,不是因为生活错了,而是我们面对生活的姿态错了。低头抬头都是一辈子,低头叹气不如抬头争气。”这些富含哲理的警句是赵剑锋的原创,“我们不应该排斥这些人,有时候冷冰冰的法律可能并不能从内心去改造一个人,道德教育更能深入人心,告诉他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他们只是一时的迷途,我们应该帮助他们。”赵剑锋一番话发自肺腑。在赵剑锋的感染下,司法局全体上下形成了一种阅读的良好氛围,下班的空余时间,很多干警来到局里的阅览室,摘抄名言警句,品味心灵鸡汤。教育、监管、服务、疏导“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科学化、信息化、制度化、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工作受到了矫正人员和其家属的欢迎。
精细·精管 建设规范司法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襄汾县司法局到枫桥、左权学习先进经验,深入全县13个乡镇进行专题调研,确定了狠抓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司法所、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思路。
为了强化对司法所工作的考核管理,襄汾县司法局完善制订了《司法所考核标准》《司法所考核办法》《司法员管理规定》和《司法所经费发放管理办法》。为不断提高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去年10月16日,在古城镇召开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广古城司法所档案资料“三本(司法所来电记录登记本、司法所工作人员外出登记本、司法所工作人员请销假登记本)、三册(人民调解员花名册、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十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登记薄、社区矫正人员解教登记簿、《法制宣传挂图》发放登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簿、人民调解案件登记簿、法律援助代书登记簿、法律援助案件登记簿、法律援助来访咨询登记簿等)”,这既使司法所的基础资料达到整齐一致,便于操作和查找,又大大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
规章制度的制定并不是流于形式,严格执行是司法局工作的一贯作风。《司法所考核办法》分日常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五个方面,采取年中督查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所工作进行考评。去年12月12日,在西贾乡召开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西贾现场会,对西贾司法所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采取的“五勤五多”(勤请示、多汇报,勤沟通、多交流,勤联系、多协办,勤下乡、多倾听,勤学习、多服务)的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严格实行司法所月工作考核与津贴挂钩制度,把调解案件和撰写典型案例列入重点考核内容,不断增强司法所维护一方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为进一步打造部级规范化司法所奠定良好基础。一年来,襄汾司法动态编发典型案例专刊6期,司法所撰写典型案例34篇,信息简讯24篇,临汾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动态采用襄汾信息6篇。
能够调解的矛盾,绝不让它衍化升级,能够化解的冲突绝不让双方对簿公堂。襄汾县司法局充分认识到调解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
首先,成立了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相关文件并下发给13个司法所,扎实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去年有40个调委会被临汾市司法局命名为首批临汾市规范化调委会,省司法厅授予汾城镇北高腴村、赵康镇北王村“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授予李平安、姚卫敏“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其次,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并对县、乡两级政府的调解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各基层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1起,涉及人数达811人,成功化解141起,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纠纷178起。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综治办授予襄汾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单位”,授予张文通“优秀调解员”,主任李莉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襄汾县司法局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战略在解决基层矛盾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局下发了《“机关干部下基层,化解矛盾保平安”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和3个片区工作组,实行主要领导、相关科室包联乡镇,上下协调、工作联动的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零距离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邓庄镇在“百里汾河经济带”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企业搬迁、农民征地还迁等多项纠纷,该局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抽调专人组成矛盾排查协调小组,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纠纷当事人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历时两个月,往返市、县、镇数十次,经过多方协调,终于达到双方满意、即时清结,圆满完成赔偿工作任务,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全面·全力锻造司法行政队伍
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队伍建设标准,为了打造一支强有力的队伍,襄汾县司法局坚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活动、“三定三评两公开”活动和“队伍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五型”机关建设。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学习则是创新的基石。为了让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将这种氛围成为一种常态和习惯,襄汾县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干部在职学习管理办法》、支部学习制度、周一集中学习制度、自学考核制度,开设道德大讲堂,全面进行机关文化建设,院内设立了6块法制宣传版面,楼内安装版面71块,建立起藏书1000多册的图书室,全面营造在工作中学习、用学习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11年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今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市级文明单位验收。
拖延,办事效率低,这是老百姓对机关单位形成的刻板印象。赵剑锋说,要改变这样的外界形象,必须从内部进行精细化管理,建设效率型机关。按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赵剑锋带领大家以“三定三评两公开”活动为抓手,对照工作要点,实行每月点评、季度测评、年终考核的办法综合确定全年考评结果,奖优罚劣。除了严格的考核制度,该局还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经过整改后,司法局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工作水平较以往也大幅提升。
转变工作作风,时刻牢记公仆就是为百姓办事,工作就是服务。襄汾县司法局以“热心接待、耐心受理、细心承办、真心服务”为标准,在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社区矫正服务、司法鉴定服务等活动,并且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司法所。司法所干警在下乡、开会、培训、外出办理其他业务工作时填写此便民联系卡,群众有事就可以通过电话进行联系,简单的问题电话咨询就能解决,复杂的事情可以预约服务,从而解决了司法所无人接待的问题,极大的方便了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了司法所的职能,进一步增进了干群关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服务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始终。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活动在全国从上至下如火如荼地展开,襄汾县司法局也积极响应,在全局实行了全面化节约的做法,着力建设节约型机关。采取“一支笔”签字,重大事项集体决定,日常开支日清月结,公共财产及时核查登记,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制度等等措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微之处都把节约落到实处。大家的节约意识增强了,浪费现象减少了。
为反对奢靡之风,着力建设廉洁型机关,襄汾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制定机关干部定期考核制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措施,建立起层层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回顾·展望攻坚克难大步向前
又是一个深冬时节,又到了炮竹声声响起的日子。襄汾县司法局矫正科的干警们收到了矫正人员发来的信息。“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我把平时收到的励志短信都保存了下来,时刻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我一定好好改造,不会再触犯法律,做一个守法、勤劳的人。”“励志的短信、亲切的鼓励,不但让我受到了教育更让我感动。我一定会重新做人。”一条条信息饱含矫正人员的真诚,更是对矫正工作的肯定。赵剑锋说,一定要让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鼓励并帮助他们创业,建立创业基地,让他们实现再就业。这是“平安襄汾”的要求,更是“和谐襄汾”的期盼。
过去的一年里,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一班人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襄汾县司法局将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坚持改革创新抓特色,强化职能抓突破,服务管理抓规范,基层建设抓亮点,能力素质抓提升,大力实施“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服务工程,村级调委会强基工程,局所科室样板工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新春伊始,赵剑锋有着自己的计划和想法,“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将越来越艰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努力,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我县‘转型跨越迈大步,进军中部百强县’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王 荣 樊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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