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全面总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对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作出部署。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第二督导组组长王维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做法。会议认为,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省检察院自觉接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虚心接受省委第二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广开言路接受监督,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坚持深挖根源对照检查,触及灵魂自我剖析;坚持边查边整边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带头,创新方式载体,突出实践特色,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吴鹏飞指出,通过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提升思想境界,在执法为民中增进群众感情,在加强队伍建设中推动检察工作,思想认识实现新提升,作风建设得到新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也为检察机关第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提供了行动示范和实践借鉴。实践表明,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次严肃的党内生活,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的有力弘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集中行动,有力促进了省院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和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创新。回顾总结整个活动过程,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以学为先,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根基;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知情、评判,使教育实践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坚持边查边整边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吴鹏飞要求,这次省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结束,而是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起点。要牢固树立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观念,久久为功,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敬终如始、一抓到底的态度,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吴鹏飞强调,下一步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省院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二要坚持不懈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四要充分发挥省院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抓好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衔接带动,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郭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