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月14日)从吉林省司法厅获悉,2013年吉林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30件,受援人14594人,提供法律咨询112867人次,无受援人投诉情况,办案数量比2012年增加30%以上,全省法律援助三级绩效指标稳步推进。
2013年,吉林省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行动”活动,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与有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设立职工、未成年人维权岗,妇女权益保障中心,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全社会共同服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社会保险、就医就学等方面法律问题,通过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服务,让困难人群公平地享受到公民应有的社会基本权利。
(记者张亮 通讯员赵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