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起诉1200余件无一差错突发脑溢血支持公诉时牺牲
刘宝奇:装有“电子眼”的生死把关人
图为刘宝奇生前照。(资料图片)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向刘宝奇一样,时刻牢记执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在察民意解民忧中化解矛盾、凝聚民心。”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陕西省委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追授刘宝奇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刘宝奇的事迹深深打动了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秦刚,他说,刘宝奇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生命将在执法为民中永远延续。
刘宝奇生前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2013年7月30日,他在连续工作过度劳累的情况下,仍冒着酷暑出席死刑案件二审庭审,因突发脑溢血倒在公诉席上,年仅48岁。
48年的人生是短暂的,但刘宝奇26年的从检生涯却留下一道亮丽的风景:26年里,他先后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死刑二审案件1200余件,无一差错。
上访老人成了“亲戚”
“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真心实意为他们服务是应尽的本分。”刘宝奇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工作。
2002年,在王益区检察院担任批捕科科长的刘宝奇接手一起受害人家属反映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不立案侦查的案件。
一名受害人被董某驾驶车辆撞死,事故虽然进行了处理,但董某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的老母亲为此多次上访。
刘宝奇接手案件后,受害人的老母亲天天来找刘宝奇,一来就坐到他的办公室不走,哭闹甚至谩骂。每次来,刘宝奇都热情相迎,不急不躁。老人说,他递上茶水耐心倾听;老人哭,他递上纸巾悉心劝慰。跟老人越来越熟,以至于每次老人刚进检察院大门,同志们就冲他喊,“宝奇,你们家亲戚找你来了”。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刘宝奇查明了事实,明确了董某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随后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监立10年前杀人旧案
“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案子要么事关人的自由和清白,要么人命关天,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刘宝奇经常说,死刑案件的审查和法律监督工作,把守的是死刑案件审查的最后一道关口,是名副其实的法律生死线上的把关人,必须处处精细,擦亮“电子眼”。
1991年5月26日,铜川市赵某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持刀将妻子杀死,随后跳桥自杀未遂摔成重伤。案件侦查遂被搁置,竟然没了下文。
2001年2月,还在王益区检察院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的刘宝奇接到群众的反映后,通过筛查公安机关数千封档案资料,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仅用几天时间就查清赵某早已痊愈,过着正常人的生活。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通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2001年5月25日,就在赵某逍遥法外即将满10年的前一天,他被抓获归案。最终,赵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只是刘宝奇从事检察工作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的一个缩影。调任陕西省检公诉二处后,他的足迹遍布全省109个基层检察院,审查办理死刑案件结案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最后一次开庭未完成
“我只是将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吓唬他,是他在跟我抢刀挣扎时不慎划伤了他,我不是故意杀人。”
“那是什么原因让你深更半夜持刀来到作案现场?周围的环境是什么样的……”
通过刘宝奇的徒弟和工作搭档、公诉二处检察官高琳的倾诉,他用生命履职最后一庭的画面鲜活呈现出来——
“下午到达法庭的时候,刘老师的双颊潮红,脸庞也有点发肿,但一开庭,他马上又精神抖擞。庭审一开始,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就突然翻供。刘老师从主要犯罪事实入手,重点反复讯问被告人深更半夜持刀来到作案现场的想法和起因,一下子就使被告人的辩解露出破绽。”高琳说,在夏日易困的午后,庭下观摩的公安和检察干警也随之精神振奋起来,大家完全被这激烈精彩的控辩对抗现场吸引,她也忘光了刘宝奇出庭前的身体不适。
但接下来的一切让高琳有些措手不及并且难以接受:就在高琳应刘宝奇的要求替他向法庭出示第二组证据时,高琳发现豆大的汗珠从刘宝奇额头雨点般落下,他整个身躯倒向椅背,并从椅子上突然滑落!
庭审尚未结束,但刘宝奇的生命却进入了倒计时,随后的抢救未能留住这位辛勤忘我工作的检察官,他的最后一次出庭公诉只能停在“未完成”状态。
得知刘宝奇倒在了庭审现场的讯息,他的妻子从西安匆忙赶到,却没有与丈夫说上最后一句话。她向高琳询问丈夫是否留下什么遗言,高琳只能告诉她,刘老师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帮我把这段证据继续宣读一下”。(记者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