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铜川中院:严督查找问题定措施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2014-02-13 16:27: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政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施行。为了确保这项司法公开工程的顺利推进,2月12日,铜川中院审管办对全市法院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公开发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同时健全工作机,着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力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督查发现问题。在督查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较元月份有大幅度提升,但还存在法院之间、部门之间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均衡,个别法院上网数量较少;个别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重视,工作不主动;个别法院和部门存在裁判文书上网不及时、不规范,工作抓的不紧不实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铜川中院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研究措施,对症下药,及时改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市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和本院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使大家进一步明确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业务部门要把裁判文书上网纳入办案程序,坚持裁判文书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严格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审批手续,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按照最高法院规定要求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除法律规定不能上网的裁判文书外全部及时上网。

    严格标准提高质量。文书质量是上网公布的前提和基础,文书质量不高,即是案件处理正确,公布上网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可能还会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市中院要求全市广大法官要在从提高司法能力入手,在提高诉讼文书制作质量上下功夫,确保撰写的裁判文书符合制式标准,构成要素齐全,叙述事实繁简得当,论述说理充分有据,引用法条准确无误,主文清晰明了,语言流畅符合逻辑,文字、数字、标点、符号正确无误。

    建章立制强化考核。铜川中院确定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上传裁判文书;发现公布的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市中院各部门也固定专人,专门负责上网文书的编辑、传递上网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格式要求,做到及时、规范、全面,使诉讼文书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动与各基层法院和院内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办。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工作,从2014年起每月将对各院及中院各业务部门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多措并举,确保除法律规定不能上网的裁判文书外全部及时上网,推动阳光司法。(铜川中院 胡雪梅 廉亦浩)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