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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向11名乌克兰籍船员发放工资

2014-02-13 16:21: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通过银联转账向11名已经离开我国境内的“密斯姆”轮乌克兰籍船员发放150余万元船员工资,船员代表来院感谢我院平等保护中外船员的合法权益,遵循国际惯例,展现了国际航运中心对外良好的国际形象。

    “密斯姆”轮因碰撞事故靠泊于崇明码头修理,船上11名乌克兰籍船员因船东拖欠工资逾半年向我院提出扣船申请并随之提起诉讼。执行局与立案庭及海事庭沟通协作,在诉前阶段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诉讼阶段同步进行船舶拍卖,执行阶段优先发放船员工资,圆满解决涉密斯姆轮船员工资系列案。

    协作配合,采取扣船措施及时有效。执行局与立案庭和海事庭配合协作,在扣船裁定作出次日,即赴崇明岛扣押该轮,并向船员进行船舶扣押事由和扣船期间的注意事项进行告知。

    与审理同步精心准备策划船舶拍卖。该轮船东无力提供担保,应当事人申请,执行局在诉讼过程中即启动船舶拍卖程序。为克服航运市场低迷的不利影响,承办人畅通信息渠道,在《中国日报》、《解放日报》等媒体及网站上发布拍卖公告,面向海内外买家发布船舶信息,与船舶主管部门、江浙沪航运交易所积极沟通,向江浙沪三地的船舶经纪公司等通报船舶拍卖信息。公告期间同步进行船舶检验及评估工作,最终被一家德国航运公司竞得,一周内即完成船舶解扣及移交工作。

    执行阶段做好船员工资优先发放工作。受理因上述碰撞事故所引发的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海难救助纠纷、申请设立海事责任限制基金、债权登记等数十起案件,标的额达人民币1.5亿元。执行局在船舶成功拍卖之后,优先从拍卖款中拨付,并在及时以银联转账的方式向11名乌克兰船员支付船员工资。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