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精神。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指出,全市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学透,进一步正确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学习规划,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培训、讲座、交流调研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要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法院实际,切实抓好法院科学发展,在保证审判、执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自贸区审判机制改革、法官职务序列改革等工作;要始终坚持不懈狠抓法院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从自身抓起,从严带警,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要着力提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约束队伍的纪律和作风,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调动干部积极性,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让年轻干部得到培养,想法设法在从优待警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