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法院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新疆各级法院将推进和规范诉前调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多渠道、多途径地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会议明确提出,2014年,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要达到65%,中级法院要达到25%—30%,高级法院要达到20%。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会议要求2014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同时要求2014年基层法院的实际执行率达到70%,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60%。中级法院的实际执行率达到60%,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45%。2014年,基层法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要达到85%,中级法院达到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表示,新疆各级法院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推进司法公开工作,2014年要完成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达标率100%的目标,力求通过公开形成倒逼机制,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树立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