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张家港法院联合纪委、政法委、公安等13个职能部门,细化执行联动工作措施,今年执结各类案件3448件,解决争议标的16.9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15.39%和96.98%。
执行联动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1月28日,张家港市委书记姚林荣予以充分肯定。
从“好言相劝”到“合围震慑”
刘某和陆某两家相邻而居,陆某夫妇私自在刘某家门前的菜园里开挖了一个露天化粪池,长期恶臭弥漫,被刘某告上法庭。张家港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判决陆某夫妇迁移化粪池,陆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维持原判,但陆某夫妇始终拒绝履行。
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金港法庭执行法官,联合村委、综治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上门,释明判决的合理性。但陆某夫妇依然拒绝履行迁移义务。
与普通的财产执行相比,迁移化粪池的难度可想而知。2013年5月24日,法院联合公安局及其下属的金港警署、后塍派出所,组织50多人来到现场,由公安民警负责外围的秩序,法院法警负责现场指挥,村委安排施工人员填埋化粪池,120急救中心安排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现场待命。
填埋过程中,正在医院打点滴的陆某得知了消息,连忙与儿子黄某赶到现场,强行冲破警戒线,谩骂执行法官和工作人员,并企图阻止施工人员填埋。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对两人实施司法拘留,在民警的协助下带离现场。
填埋化粪池后,法院与村委又安排施工人员一起为陆某夫妇重新铺设排污管道,确保不影响其家庭污水污物排放,解决了后顾之忧。
从“线索瓶颈”到“信息密网”
“执行工作一般都因为没有更多的线索而中断,现在不同了,因为联动机制,线索纷纷‘飞’向法庭。”乐余法庭庭长蒋晓深有感触地说。
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归还申请人许某的20万元借款,在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黄猛发现陈某居无定所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方努力,黄猛得知陈某可能拥有一套小产权房。黄猛顺藤摸瓜,从房产管理部门传来消息,陈某确有一套小产权房,且已划入拆迁范围。黄猛立即向动迁办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却发现68万元的动迁款已汇入陈某账户。当黄猛火速赶至银行时发现,动迁款已被陈某转移至亲戚徐某的名下。
黄猛向陈某家人表示,恶意逃避执行,陈某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在强大的法律和政策攻势下,陈某妻子一次性向许某支付了20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联动让一些陈年老案得以起死回生。江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经苏州中院二审,判决肇事者吴某赔偿11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吴某拒不履行,四处躲避。时间一晃多年,2013年8月,张家港市公安局民警了解到吴某的暂住地,锦丰法庭执行法官刘斌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凌晨出击,将吴某堵在了出租屋内。吴某同意分期支付赔偿款及利息损失合计148000元。近日,江某已经拿到了最后一期48000元执行款。
2013年第三季度,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执行“雷霆行动”,得到了公安、工商、金融等联动部门的大力支持,执结各类案件1181件,一批执行老案难案得到清结。
从“庭后执行”到“庭前和解”
“执行联动不是为执行而联动,而是要通过联动这样的形式,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张家港法院院长徐建东这样说道。
家住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张某早年丧偶,与前妻生有一子,后与倪某结婚。随着儿子成年成家,双方关系不断恶化。
在他人的引导下,张某向开发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现有的房屋,给儿子张某某楼房底楼东首一间,其余归其所有。儿子则认为父亲和继母要将其从楼上赶下来,坚决不同意,双方关系更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案件无论如何裁判,执行都是难题。开发区法庭想到了执行联动机制,庭长俞铁城主动和当地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进行沟通,成立了以法庭为主导,当地街道办、司法所、村委办、派出所参与的“五位一体”的“联动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经过调解,张某某深切感受到家人相处的重要性,感受到大家对其家庭的重视和关心,渐渐地消除对立情绪。在大家的见证下,最终达成谅解协议,由儿子张某某出资让二老另外居住生活,并保证基本的生活水准。
张家港全市执行联动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主动与基层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进行沟通衔接,实现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化解的对接互动,“联动团队”成了一支化解矛盾的奇兵。(特约记者 陈 祥 记者 张羽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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