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省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就全省检察机关实施“阳光检察”工程,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进行部署。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出席会议并讲话。
“阳光检察”工程包含“争做阳光检察官”“争创阳光检察集体”“推广阳光检察业务”三方面内容。杨司表示,阳光代表着透明、代表着温暖、代表着热情,权力运行不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实施“阳光检察”工程,就是要执法严格、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群众满意;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真诚态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执法形象,努力把“阳光检察”打造成为山西检察工作的“品牌”工程。(记者左燕东)
来源 : 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