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过硬队伍 专注“三化”建设
——人民法院2013年队伍建设工作综述
2013年,在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周密部署下,全国法院按照打造过硬队伍标准,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工作思路:新时期催生新“路线图”
“思路决定出路。”工作思路正确, 全局工作就纲举目张,举重若轻,反之就举步维艰,顾此失彼。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及时组织全国法院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活动,有效地确保和清晰地明确了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思路。
全国各级法院在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统一干警思想。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内涵式发展为路径,明确了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路线图”;举办全国新任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把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促进和带动了全国法院学习教育。
地方法院也行动起来。北京高院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论述宣讲活动。辽宁、湖南、宁夏等高院采取集中轮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学习,有效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
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扎实有力
司法作风好坏,事关人民法院形象,事关党的事业成败。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工作,必须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2013年,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干警的司法作风得到有效改进。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和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批单位,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解决司法作风和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从9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制定31项具体整改措施。
河北高院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我为法院发展献一计”活动。福建高院采取30条措施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山西、海南、贵州高院和兵团分院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自选动作,效果良好。
用人导向:面向社会选任法官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这是队伍建设的根本问题。用好人、用对人、活用人,既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关键,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保障。
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
最高人民法院改进机关干部选任机制,将党组领导把关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注重发挥用人部门能动作用,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秀法律人才;严格机关编制管理,改进机关考评机制,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吉林高院推进省级统一招录选调工作,改善队伍结构。江西高院开展法官逐级遴选,助推优秀法官成长。陕西高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新疆高院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激励干警爱岗敬业、奋发向上。
人员管理:分类管理有了依据
人员管理是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强化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必须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和干部管理规律。
2013年,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队伍“三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中组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为实施分类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法官职务序列改革积极推进,聘任制书记员管理改革、司法警察警员职务套改等取得重大进展,为深化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江苏高院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1+6+1”书记员管理制度体系。广东法院积极开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获得有益经验。
教育培训:业务骨干人才辈出
教育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工作。强化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必须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积极开展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素质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院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优秀中青年法官为重点加强能力培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颁布《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与有关高校合作培养“应用型法学博士”。
浙江高院开展心理咨询培训,提高干警做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的能力,增进干警身心健康。山东高院健全品牌带动工作机制,提升培训工作实效。重庆高院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和“一线磨砺计划”,促进年轻干部成长。
党建工作:精神激励日渐强化
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关系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文化素质,关系一个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践证明,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搞得好,全体人员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起使。
2013年,人民法院创新开展法院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思想引领和精神激励不断强化。
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全国法院党建创新案例和文化建设特色项目评选推介活动;推出翟树全、陶蛟龙、陈光昶和广东徐闻法院、甘肃定西中院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翟树全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通过举行报告会研讨会、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天津高院开展创建“五型”党支部和“五型”党员干警主题实践活动,安徽高院开展“走基层寻找最美法官”集中采访活动,广西高院实施“全区法院文化建设拓展工程”,西藏高院举行“天平颂”文艺汇演、干警书画摄影展,效果良好。
基层建设:智识支持源源不断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90%左右在基层。人民法院干警,80%左右也在基层。强化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2013年,人民法院努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根基得到巩固。
最高人民法院在编制增补、教育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对基层法院实行倾斜政策;扎实推进基层法官全员轮训,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开展巡回授课,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项目,在西藏、甘肃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内蒙古高院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解决基层法院和干警的具体困难。黑龙江高院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和参审程序。河南高院推行人民法庭小食堂、小图书室、小活动室等“五小”建设,改善法庭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四川高院积极开展“智力援藏”、“智力援彝”活动。云南、甘肃、青海等高院加大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养力度。
制度建设: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强化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服人,以制度管人。
2013年,人民法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改进干部选任、干部谈话、兼职管理、遴选审判等专门人才、及时奖励、司法警察执法细则等制度。
上海高院出台加强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湖北高院联合省委宣传部出台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推进文化建设。
2014规划:改革成为发展动力
2013年,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人民法院也普遍清醒地意识到,法院队伍的素质能力与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记者从2月12日在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获悉,2014年,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管理队伍、提升司法能力为重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人民法院更好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记者 张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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