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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支队推行十项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2014-02-12 14:56: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近日,市交警支队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中归纳梳理的群众意见建议,简政放权,延伸服务,推出十项便民措施,践行民生警务,方便群众办事,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1、下放车驾管业务。将国产小型汽车登记、机动车驾驶人补换证、科目一考试等5项业务下放到县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并逐步推行自主品牌小型汽车4S店带牌销售。

    2、规范办事流程。在车管业务综合服务大厅实行语音叫号排队制,开通车管业务自助服务终端机,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提供全程免费导办服务。

    3、优化网上服务。进一步丰富网上车管所服务功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等平台,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表格下载、考试预约、网上选号等服务。

    4、强化驾考服务。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场所公开考试程序、计划、时间、结果和排名,同时进一步加强考场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开展考前心理辅导工作,缓解考生压力,提高考试质量。

    5、拓展服务范围。在条件成熟的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站、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和公安基层派出所等单位、场所设立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交通违法处理、补换证和补办车牌等业务。

    6、延长服务时间。在东风路、高新十二路车城等交管服务站实行周末工作制,在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车辆安检站根据业务量适时实行节假日工作制,并实行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全年无节假日工作制。

    7、建立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划分责任,积极协调当事人协商解决,需出具手续的,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8、搭建网上平台。建立“宝鸡交警微信平台”、“宝鸡交警QQ群”等,提供交通法律咨询、告知,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及案件受理等服务,并及时发布交管和通行信息,服务群众出行。

    9、调整限速规定。自2月1日起,对机动车超速在最高限值10%(不含10%)以下、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警告不作记分、扣证或罚款处罚。

    10、便捷办理通行证。在市城区交警大队及所属执法服务窗口设立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服务处,需在市区禁行路段通行的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就近办理当日通行证。(宝鸡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赵晓锋)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