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钟玲珑
再过几天,我从民事审判岗位调入执行岗位就一年了。回首这一年的工作,我感触很多。其中,一碗煮粉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的案件对我触动最大。
那是我执行的一件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申请执行人张奕樊是从河南来泰和务工的80后,被执行人黄启来是泰和县马市镇的80后农民。两人的交织源于一起交通事故。2013年7月的一个夜晚,黄启来骑摩托车将张奕樊撞倒在地。事故导致张奕樊头部受伤,智力受损。法院判决由黄启来赔偿张奕樊各项损失30余万元。30余万元对于一个农民来讲,无异于天文数字。逃避也许成了他自然的选择。
为了拿到赔偿款,张奕樊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案子分到我手上后,我马上采取财产查控手段,但未查到分毫财产。我知道,要处理好此案,只能找到黄启来。从此,寻找黄启来成为工作的重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黄启来躲避几个月后,因思妻儿心切,悄悄地回到了家中,这个重要的信息被村执行联络员及时传递过来。我电话告知了张奕樊及其亲属,希望他们过来协商。张奕樊的家属非常激动,他们连夜从河南赶到了泰和。一切寒暄似乎变得多余,我介绍了情况,并将次日清晨“抓捕”行动简单进行了布置。清晨6时,我和同事带上申请人家属朝黄启来父亲家中驶去。抓捕很顺利,黄启来对还在床上睡觉的妻子简单交代了几句,亲了亲睡梦中的幼儿和我们一起回到法院。
执行调解没有争执,黄启来只是反复地说着:“对不起,我没有能力赔偿”。眼看调解无望,我开始办拘留手续,张奕樊也转身出去了。一会儿,张奕樊不知从哪端来一碗煮粉,在寒冷的冬天,热气格外四溢。张奕樊径直走到黄启来面前喃喃说道:“天气这么冷,你又穿得少,早饭也还没吃,先吃煮粉暖暖身子再说吧。”目光转向黄启来,他的脸慢慢在扭曲,身子在颤抖,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嘴里念叨:“兄弟,我害苦了你,我躲你这么久,没给你一分钱,你还对我这么好,你放心,我一定还掉这个钱,请你给我时间。”接下来的调解工作也顺理成章,黄启来通过其家人现场支付了两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由黄启来在每一年的年底前付两万元,分十五年付清。
案件了结了,而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人与人之间永远不缺乏理解和包容。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引导和挖掘那种隐藏在人性中的优点,许多矛盾或将可以迎刃而解。
(整理 钟玲珑 肖睿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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