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黄龙县检察院在黄龙县全委会扩大会议上荣获黄龙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黄龙县“201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授予“2013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黄龙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黄龙、富裕黄龙、和谐黄龙”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刑事和解、控申接访、预防犯罪等职能作用,积极参加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该院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强化信息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参考依据,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黄龙县检察院在对外宣传工作方面,2013年先后在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延安日报》和《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00余篇,同时在全省率先启用检察微博、检察工作QQ等,利用新媒体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