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长会议指出
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
日前,记者从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要求,我省将稳妥有序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在抓好深化检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等四项工作。
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指出,一是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高检院改革意见也即将出台。要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规范审查受理和办理机制,实现辖内与辖外信访有效分离。高检院提出今年要重点完善息诉化解双责机制、一体化办理机制、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案例指导制度、依法处理违法上访协调机制等内外部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作配合、流转顺畅的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根据高检院部署要求,今后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将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民监督员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方式也将产生一定的变化。各地要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促进提升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和效果。
三是积极推进省检察院一、二分院建设。这不仅是推进省直管县配套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积极探索。省检察院已向省编办、高检院报送了设立一、二分院的具体意见,待批复下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要统筹安排一分院和铁检分院“两房”建设,继续抓好铁检移交协议的落实工作。
四是稳妥做好其他检察改革相关工作。一是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科学划分执法办案权限,健全执法办案组织,改革完善内设机构设置。蔡宁进一步指出,今年,高检院将选取一些省市进行试点。我省虽然不是试点省,但可以参照高检院试点工作方案,经认真研究论证后,选择若干单位,积极稳妥地探索开展这项工作。二是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今年主要是高检院研究制订试点方案,改革正式实施前,要坚持现有人财物管理体制,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加强思想工作和队伍管理,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首席记者吴倩 特约记者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