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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严查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

2014-02-10 17:36: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向辖区市场、商场负责人传达省、州《关于整治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和报告制度,规范电子秤等计量衡器的使用,并及时报告经营户的违法行为。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州各级工商机关以集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商场超市、景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水果、蔬菜、水产品、鲜肉、活禽及自产自销、散装商品等经营户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电子秤等计量器具或者破坏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准确度造成“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员和监管责任,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网格责任人姓名和电话。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把整治“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作为市场巡查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实行违法经营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于春节前,在市场、商场、超市设立信息公示栏,实行违法经营信息公示制度,对依法查处的“短斤少两”违法经营户及其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五是严格落实市场“公平秤”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在在市场、商场、超市设立一台以上“公平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引导消费者利用“公平秤”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对“短斤少两”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截止目前,全州各级工商机关在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次,组织召开市场主办方座谈会13次,发布市场公告378份,检查市场(商场、超市)334个次,检查经营户3378户次,下达整改通知20份,收缴不合格计量器具13台,查处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案件1件,2件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蔡加文 )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