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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表彰总数降低三成

2014-02-10 10:59: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2月9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获悉,辽宁高院2013年度工作总结力戒形式主义,大幅削减表彰数量,表彰总数同比降低三成。

  据了解,辽宁高院提高荣誉“含金量”,共表彰8个先进集体和151个先进个人,表彰总数同比降低三成,为3个集体、12个个人记功,同比减少66.1%;坚持向审判一线倾斜,各部门结案数最多的法官和位居二、三名的法官分别被授予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称号,审判部门记功占75%;除集体、个人的记功、嘉奖以及先进工作者外,取消了调解标兵、服务标兵、“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审判集体及“四无”法官等4个表彰项目。(记者霍仕明 见习记者韩宇)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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