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眼里,法院、法官神圣而权威,我也这样认为。缘于对法律的尊崇与热爱,我选择了法律专业,并如愿成为了一名法官。开始工作后,我的庭长曾对我说过:“老百姓能来法院都是不得已,不容易的,都希望法官给他们一个说法,我们要公平对待、公正裁判,及时妥善地为他们解决问题,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从走上审判岗位、穿上法袍那天起,我真切感受到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那份期盼;也感受过亲情、友情和金钱对一名法官的考验。我常常思索,在当事人心中,我们的审判工作离他们对公正司法的期盼究竟有多远?我常常自问,作为一名法官,我所做出的努力,能否真正让他们满意和信服?我常常追问,面对崇高的法律,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法官是否也应该承诺些什么?
承诺什么呢?从老百姓身上,从同事们身上,我明白了,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就是一名法官对法律的承诺,对人民的承诺。在我的身边,许许多多的法官数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工作着,用细心、真心、爱心和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承诺。
为了践行这份承诺,我的同事老王曾拒绝过亲情。老王的母亲住在乡下,那是一个寒风瑟瑟的夜晚,母亲长途奔波来到他家,一进门就问他还是不是她的孩子?如果是,就答应她一件事!原来,老王正在承办的一起案件的被告,在他家最困难的时候曾帮助过他们,母亲要老王放他一马。那是一起承包合同纠纷,被告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原告无奈之下才诉至法院。如果他答应了母亲的要求,那么,原告无疑将再一次受到侵害,并且是以法律的名义!老王断然拒绝了母亲,看着母亲在寒风中离去的背影,他眼里满含泪水,心如刀绞。
为了践行这份承诺,我拒绝了金钱。那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案件的原告是受害者,经济上并不宽裕,他穿着过时的旧衣服,树根般粗糙的双手记录了他生存的艰辛。当他试图将一个装着钱的旧信封塞进我的口袋时,我的心被刺痛了。我一直以为,行贿者是可恶的,因为他们用权钱交易的方式蔑视了法律的尊严,亵渎了法官的公正。但是,当贿赂来自于这样一个贫穷的受害者时,我茫然了:难道他也是在蔑视法律、亵渎法官吗?难道正义也需要用金钱才能获得吗?难道在人民心中,法官就等同于贪官吗?我拒绝了他,看着他那无助的目光,我心中酸楚万分。但最终我以公正的判决,让他的心舒展开了。
为了践行这份承诺,我尝过锥心的痛楚,面对自己最亲的人,只能满怀愧疚。有一次,母亲打电话告诉我,儿子生病住院了,我这才意识到由于工作的繁忙,我忽视了儿子的病情,儿子当时已经断断续续发烧一个多星期了。当我把手头的工作交代清楚,匆忙赶到医院的时候,儿子正躺在病床上输液。我抚摸着孩子那有些苍白的小脸,感受着他那滚烫的体温,眼眶湿润了。当儿子轻轻叫了一声“妈妈”时,我的心仿佛被揉碎了,顿时,酸楚而又愧疚的泪水夺眶而出。
尽管当法官有许多这样和那样的苦衷,承受着来自某些方面的不解,但我从不后悔,因为我对人民有过承诺,对法律有过承诺。我将永远坚守这份承诺,也将一直践行这份承诺!
(作者单位: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 娟 孟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