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量质齐升法援惠及四十三万农民工
“我代表老乡同事们感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我们被拖欠的工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2013年12月12日,农民工张全伟握着福建省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久久没有松开。
作为一名被拖欠工资而“走投无路”的农民工,张全伟感受到了法律援助所带来的温暖。而他,只是众多受到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中的一个。
“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解决农民工打官司难问题,已成为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1月28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法律援助案件,共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案件2.6万件、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5万余件、工伤案件3万余件,惠及农民工43万余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维权绿色通道
张全伟是福清市某公司数百余名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之一,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从2012年6月起拖欠员工工资达130余万元。农民工多次索要欠薪,但老板总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随后,他们多次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辗转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接案后,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农民工代表取得联系,不但简化申请程序,还组织工作人员和律师到公司现场办公,指导他们填写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
“我们第一时间受理了这批农民工兄弟的法律援助申请,由于涉及人员众多,中心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忙了整整3天,最终才完善了手续。”该中心负责人指着厚厚一叠卷宗说,纠纷拖得越久,矛盾就越难解决,经过反复研讨,援助律师制定出一套与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共同解决的工作方案。经过多方努力,张全伟和他的同事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对农民工群体性来访,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与优先受理服务,是推动完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的重要措施之一。”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还通过多种措施,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增设农民工接待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讨薪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于行动不便、情况特殊的农民工则可以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在诸多措施的有力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通过“绿色通道”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强化法援网络建设
2013年4月12日,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与云南省昆明市荆州商会签订在滇荆州籍务工经商人员法律援助合作协议,挂牌成立“荆州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昆明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是该局设立的第五个异地协作机构。
作为外出务工大省,湖北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异地站点建设。武汉市继与黄冈市签订协议书之后,目前正陆续与“1+8”城市圈中的其他城市签订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合作协议,同时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71个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站。
据介绍,司法部不断积极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向基层社区、乡村延伸,在城乡接合部、劳动力市场等农民工聚集地设立确定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员,进一步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农民工可以直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也可以选择在就近的各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申请,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
四川出台措施在农民工输出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切实解决外出农民工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在外务工。山东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权益事项上,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优先解决工资拖欠、因工致残、致死等劳务纠纷。
“司法部积极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对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24个省(区、市)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许多与农民工民生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该负责人表示,要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确保农民工维权案件应援尽援。
创新探索分类施助
工资、保障、子女教育,是农民工最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农民工最需要帮助和维权的问题。
从2013年12月20日起,安徽在全省范围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对于农民工依法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无条件受理,并及时指派承办律师。
浙江、四川、江西等地继续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情暖农民工工程”“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等,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大多数农民工劳动关系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农民工在接受聘用时根本不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的把劳动合同放在用工方手里,一旦发生工资拖欠或工伤,无凭无据很难索赔,这也导致法律援助调查取证难上加难。
对此,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定期走进工地、农民工居住地及农民工聚集的公共场所,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特别是注意做好一个地区、一个带头人的普法工作,以点带面,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和影响范围。
“通过全国法律援助人员的不断努力,法律援助案件呈现量质齐升的可喜局面。”司法部法律援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法援机构认真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大力推广组建专业化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的做法,开展案件评查、服务质量检查等活动,加强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导以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的同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记者蒋皓)
·四川:法律援助节前节后都很忙
·江西:去年两万余人获法律援助
·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度
·最高法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详解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全文)
·两部门发布意见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
·两部门发布意见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
·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出台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意见
·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出台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意见
·重庆检察机关加强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
·湖北:全省去年35万人次获法律援助
·重庆检察机关加强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