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言摘登
编者按: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民革中央副主席修福金、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龚建明、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台盟中央副主席黄志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和无党派人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出席会议并先后发言,充分肯定2013年以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发言摘要刊登如下。
以公开促公正 对腐败零容忍
民革中央副主席 修福金
以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程序、人事管理、司法行政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改革成果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希望能以此次修法为突破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人权,推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紧紧扭住司法公正这个主题不放松。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庭审查清、核实的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非经法庭查证核实的事实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案件的实体裁判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裁决,决不允许由法官的主观臆断作出裁判,特别是不能徇私枉法。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便利,不能偏袒一方,压制一方,更不能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作枉法裁判。
以公开促公正。要选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关心的,对诉讼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诉讼节点和诉讼因素加以公开,而不能选择那些无关痛痒的环节和内容应付群众对于公开的诉求。公开要公开到“痛处”,公开之剑要挑开诉讼法上未见明文规定但却“潜规则”涌动的司法“灰箱”乃至“黑箱”。
以“壮士断腕”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惩治司法腐败。希望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深化对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艰巨任务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极少数害群之马,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提升宗旨意识 提高履职能力
民盟中央副主席 徐 辉
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案件,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案件。
提升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为群众诉讼尽可能提供便利;完善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使经济困难、诉讼能力不强的群众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拓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改进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加大司法公信建设的力度。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法制宣传,以公正树形象立公信赢民心。
提高司法队伍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法院内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高效廉洁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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