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检察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就是要把“保障人民利益”落到实处,始终做到以民为本、执法为民。检察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只有坚持以民为本,才能实现执法为民,更好地保障人民利益。
坚持换位思考,强化执法为民理念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党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执政为民”理念,高度凝练、概括并体现在执法活动中就是“执法为民”理念。而要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必须客观地认识执法权力的本质、执法者的责任,正确认识和履行具体的执法行为,增强保障人民利益的自觉性、坚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学会换位思考,跳出“唯我独尊”、“一贯正确”的思维误区,学会“用心去聆听”,厘清角色定位和看问题的角度,尊重和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涉案诉讼参与人。要从意识上把自己当作“民”,从感情上贴近“民”,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真情地关心、理解、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了思想感情问题,执法的方式与态度自然解决。摆正了同人民的主仆关系,执法为民才能真正成为理念,成为执法行为的指南。
推进社会治理,健全倾听群众心声的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社会平安、公平正义、涉法服务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依法保障人民利益须知民意,倾听群众心声。民意的通畅表达,是改进检察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源头活水。要始终以关心群众疾苦的真情联系群众,以切实有效的执法为民举措服务群众,以礼仪文明的执法感召群众,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机会走近司法、亲近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畅通各种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民意收集、沟通、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落实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信访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制度,做到让人民群众有话能说,有冤能伸,有委屈能表达,真正树立起人民检察官亲民、爱民、便民、惠民的公仆形象。要加强网上“一站式检务中心”建设,让群众可以登录网上检务公开大厅、案件查询系统等平台,随时随地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顺应群众期待,依法保障人民利益
保障人民利益,是落实执法为民的长期性、基础性任务,也是贯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的一项基本要求。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深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期待,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对富民强国的期待,明确具体措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期待,依法打击涉及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着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宪法法律权威。保障人民利益,还要注重保障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利益。近年来,围绕刑事诉讼中涉罪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失管失教问题,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探索实施了“蓓蕾580”救助模式,由自侦、侦监、公诉、未检和监所检察等5个部门负责,会同区综治办、团委、妇联、教体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家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实现了涉罪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零失管。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无缝衔接,中原区检察院还制定了《中原区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并推动建立了区综治办领导协调、检察院监督实施、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组织协同落实、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救助体系,从司法救助、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保障失管未成年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受教育权利。这一模式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
加强素能建设,提升执法为民水平
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强不强,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成效。检察工作要上水平,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作为,切实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检察干警的必修课,善于从群众立场分析问题,让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群众意愿。要通过集中培训、典型示范、岗位实践、深入群众等形式,提高检察人员特别是基层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实行青年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制度,通过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的诉求,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把握群众心理、运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不留后遗症,不发生新的矛盾和涉检上访,发挥好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所有这些,既是提升执法为民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
改进执法作风,树立亲民检察形象
执法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检察工作的效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重要的执法观,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抓好忠诚教育,加强制度保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决不允许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树立“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意识,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坚守职业良知、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加强检察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文明用语、规范用语、禁止用语,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旧衙门作风,狠刹“吃喝风、送礼风、说情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行为,切实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检察形象,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大力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使之成为一种执法理念、一种执法方式、一种执法习惯,促进执法境界、执法水平、执法形象的全面提升。
(作者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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