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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同江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2014-01-28 14:48: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龙江网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1月27日上午,同江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会上,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授课,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办法》、请假外出手续、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政策讲解,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学习内容,认真对照矫正工作纪律,深刻反思入矫以来的个人改造情况,提高认识,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进一步加强接受司法所日常管理、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最后,局长周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身份。要求矫正对象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是服从管理。要求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矫正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按规定请销假。三是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四是加强沟通,融入社会。希望矫正对象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同时做到融入社会积极就业。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在矫正期间一定要学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