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全省法院各类涉企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发布温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向人大代表介绍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2013年,浙江省温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破产审判“全国看浙江、浙江看温州”的目标,通过重点宣传破产保护理念,积极转变“闻破色变”的传统偏见,使得破产案件收案数大幅增长。为有效应对大量破产案件涌入带来的挑战,温州法院充分利用温州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独特优势,不断推进完善“简易化、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审判新机制,大力推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破产审判之路。
简易审理程序:促进审判效率提高
2013年6月3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审理程序顺利审结温州市雅尔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作为一家1997年即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雅尔达鞋业却关而不清、倒而不破,债权债务关系长期悬搁。法院用短短40天时间即促成停产倒闭16年的雅尔达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破产清算和解协议,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46.5万元,债务人股东代为清偿债务23.25万元,实现50%的普通债权清偿率。40天,也创造了温州法院审结破产清算案件用时的最短纪录。
“一般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都需要一两年,有些甚至几年、十几年,这将不少愿意选择破产的企业阻挡在了破产道路之外。”徐建新介绍说。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是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温州中院领导班子带头调研,到外地法院学习取经,将破产审判简化审理机制列为2013年度十大重点项目之一,在总结鹿城、瓯海等法院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对淘汰产业或“植物人”企业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破产清算和市场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
根据《会议纪要》规定,凡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破产案件,均可试行简化审理程序: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主要破产参与人协商一致同意简化审理程序的;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同时,《会议纪要》明确了审限要求,规定对试行简化审理程序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对其中无任何财产且可以向债务人或其负责人、股东直接送达相关文书的破产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3个月内审结。
据悉,2013年全年,温州两级法院共运用简化程序审结包括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大要案在内的153件破产案件,约占全省同期审结案件数的60%。
立案听证程序:耐心倾听达成共识
在瓯海法院用最短时间审结雅尔达鞋业破产清算案的第二天,即2013年6月4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在温州法院破产审判史上又书写下了创造性的一笔:该院参照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在审理鹿城农合银行黎明支行申请温州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创设了立案听证程序。听证当天,双方律师出席听证会,其他4家债权银行均旁听了听证会。听证会现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与债权人之间充分沟通。会后,经法院协调,申请银行考虑到新丁香公司的发展潜力,以及其他银行的拯救意愿,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方案,并撤回了破产清算申请,使得“新丁香”这个在温州坊间知名度较大的酒店品牌得以存续。
温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鞠海亭告诉记者,对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提出异议的破产清算案件,实行立案听证,不仅可以给债权人、债务人充分阐述的机会,慎重考虑破产清算的必要性,也可以为债权人预设沟通平台,消除债权人之间“背靠背”所引起的对自身资金安全的恐慌。可以说,听证会一定程度上前置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之间提前进行沟通协商,有利于在债权人会议上尽快达成共识,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
对法院审理工作而言,通过听证会,要求债务人提交账册,以及其他债权人列席,有助于法官充分了解债务人的负债情况以及偿债能力。鹿城法院这种创新性做法,已经在温州两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推广运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破产案件以预字号立案后,法院破产审判庭对部分案件及时召集债权人、债务人、职工代表等通过听证程序对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进行公开听证。裁定受理的破产案件,由立案庭以破字号立案;不予受理的,则直接以预字号结案。
管理人选任差异处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温州忠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温州杉亚贸易有限公司系两家主营电子产品生产、出口销售的关联企业。因资不抵债不能偿还银行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案件受理后,仓库里尚有账面价值7.8亿元、共58个集装箱出口货物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管理人不仅应该具有丰富的审计账目和处置存货的经验,而且需具有处理复杂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能力,采用摇号方式产生的管理人可能不足以胜任破产案件的审理要求。法院当机立断,专门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会议,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机构规模、初步报价四个方面进行严密审核,最终从九组联合管理人中通过竞争方式,产生了由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两家管理人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担任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经过对破产企业的深入了解和评估后,管理人果断提出终止重整,现案件已及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该案正是温州法院探索管理人选任差异处置机制的一个缩影。一方面,针对上述类似案件,需要特殊领域经验丰富和专业能力强的管理人,法院考虑到采用摇号方式产生管理人可能不足以胜任此类破产案件审理要求的特殊情况,温州法院对这类案件采用竞争方式来产生管理人,即要求登记在册的管理人提交相应的工作方案及相关资料,在召开管理人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最终在多个竞选管理人中择优选择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另一方面,针对部分无产可破或债务人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案件,为了切实降低处置费用,实现破产利益最大化,平阳县人民法院创设多案打包指定管理人机制,即就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分批报温州中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由温州中院统一整理分类后一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这样的繁简搭配不仅可以提高处置效率,同时也减少了管理人报酬、破产费用等支出。如在温州金恒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中,经办法官发现若单独指定管理人,即使成功处置企业财产也难以支付破产费用,最终“多案打包指定管理人机制”在这里得到成功运用,通过与温州亚一制笔有限公司等案件指定同一管理人的方式,难题得以成功解决。
从“跑路出走”到申请破产保护
2013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98件,审结153件,分别占全省法院的57.2%和56.8%,其中通过破产审判促成10家企业重整成功,14家企业和解成功,并清理往年积案33件。在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涉及债权人共2569人,涉及担保债权8.06亿元,化解不良资产18.05亿元,盘活资产11.58亿元,激活土地面积约736亩,激活厂房面积约4620万平方米。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7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1件,2013年是前五年的近4倍。“数字变化反映出温州企业面对困境的心态在变化。”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如是说。相较于之前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功能认识的不足,尚未形成正确的破产保护理念,鲜有企业选择破产之路。现如今,经历了借贷风波的阵痛和金融改革的蝶变,“破产”二字不再是温州企业界讳莫如深的词。
从羞答答到坦荡荡,从企业主“跑路出走”到选择用司法手段善后和东山再起,变化的背后是温州法院大胆开拓、勇于担当,为企业破产提供司法保障,转变社会公众对“破产”偏见的种种努力:全市法院打开大门受理破产案件,院长做客电视台,走进网络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策划破产宣传方案,召开媒体恳谈会,争取党政领导和新闻媒体的全方位支持;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组织帮扶法官深入风险企业调研,面向企业发放破产知识宣传手册,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破产信息发布平台。温州两级法院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呈送专题报告,推动鹿城、苍南等政府建立由金融办、银监局、经信委、公安、工商、财政、税务、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破产审判协同处置机制,为法院协调解决股权变更、税费调整等破产重整难题提供保障。同时,推动温州市政府设立200万元破产援助专项资金,苍南、乐清、瑞安等地政府亦设立了专项资金,解决了无产可破案件破产程序启动费用的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支付等实际困难,不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环境。
多措并举试“破”冰
温州两级法院除了探索简易审理程序、立案听证程序、管理人选任差异处置机制等诸多创新举措外,还不断强化执破衔接机制,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且挽救无望的企业,及时终结执行程序,纳入破产程序。
2013年,温州两级法院通过执破衔接共受理98件破产案件,已审结58件,促成一大批程序终结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大幅提高了财产的处置效率,公平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温州企业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现象严重的实际情况,温州法院积极创新探索企业和股东债权、债务合并清理的模式,并在具有三百多年历史的海鹤药业合并重整案件中得以实践运用,老字号药企得以起死回生。针对在股东、债权债务、公司实际运作等方面有高度关联性的企业破产案件,法院采取并案审理的机制,即通过管理人的统一指定,审理环节的优化组合,债权债务的“打包处理”,使得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大量减少,审理周期大幅缩短。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破产重整5案就是通过“抱团突围”的方式合并重整并取得了成功。法院还努力探索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支持债务人、管理人和新出资人等为挽救企业所做的各项工作,对发展前景较好、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及时启动风险预警机制、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尤其是对已吊销而未注销的“植物人”企业,法院积极引导其通过和解程序有序退出市场,既实现了债权人的权益,又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过该程序,温州两级法院共有14件破产案件得以和解成功。(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通讯员 汤婧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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