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劳教所全部转型为强戒所,形成“大戒毒、大矫治”体系。
以“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为主线,成功调处纠纷40.2万件。
全省14个市州、85%的县(市、区)、32%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2300余家政府部门,成立法律顾问团或聘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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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中央、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力促平安湖南建设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的推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
深入开展警务督查、明察暗访及执法整顿、违禁品清查等专项活动,监管制度较好落实,监所单位均实现“四无”。2013年全省劳教所全部转型为强戒所,年内新增床位5000个,建成12个社区戒毒指导站,戒毒康复模式基本成型,戒毒矫治水平大幅提升。导入循证矫治,“大戒毒、大矫治”体系不断形成。
扎实推进“规范化示范创建年”,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在全国率先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委托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4万余件。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核实率达98%、衔接率达70%。实施困难救助、落实低保、就业安置3万人次,帮教率达95%。
有人曾做过很形象的比喻:如果将司法比作一条生产线,从一端输入的是处于激烈冲突状态的矛盾纠纷,从另一端输出的应当是体现公平正义,有利于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以“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为主线,人民调解切实为平安湖南建设发挥了“防增量”的积极作用。
2013年,人民调解共成功调处纠纷40.2万件,其中复杂疑难纠纷3.1万件,防止民转刑3732件、群体性上访6578件、群体性械斗2909件,协助化解信访积案7千余件。排查化解生态领域纠纷。推行积案登记督办销号制。实行“首席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创新。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不断拓宽。湘赣边界联防联调体系初步建立,常德、永州、湘西等地边界联调深入推进。永兴县投入人民调解经费700万元建立“大调解”体系。建立湖南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专家库,实行挂牌督办,“三调联动”进一步健全。依托高校加强人民调解理论研究。具有湖湘特色的人民调解文化不断形成。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2013年以来,全省司法系统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针对服务宏观经济决策、服务重大工程项目、服务微观企业运行、服务保障民生改善以及服务外向经济发展五大块,积极整合职能资源,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转作风、解难题、强服务、促发展”专项活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予以充分肯定。服务党委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等经济决策3700多次、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2200余次,起草或审查招商引资合同8000余份。实施中小企业无偿“法律体检”2666家,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摸排法律问题3万多起。与省经信委联合下发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企业法律顾问面同比上升10%。巩固扩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参与重点企业、项目周边整治3600余次。省法律顾问形成文化产业集群等4项高质量研究成果。
开展项目建设服务年,先后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衡茶吉铁路等一批重大工业、基础设施项目和国际贷款项目等出具法律意见书2000余份。长沙、株洲、益阳、衡阳等地推行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办法,湘潭、娄底等地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怀化、岳阳等地加速推进人民调解进企业、进商业。
健全与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的合作机制,组织律师服务第八届中博会、2013港洽周、长三角先进制造对接会及各市州大型商务活动,为中联重科等企业“走出去”提供大型法律服务。
实行标准化建设,助推法治湖南建设
“五类法治创建”深入推进,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完成“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实施人大干部任命任前法律资格考试,推行干部述法考核。14个市州、85%的县(市、区)、32%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2300余家政府部门,成立法律顾问团或聘请法律顾问。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面扩大一倍以上。分级培训4000余名法制副校长。积极创建“市民法制学校”,邵阳近百万人接受法制教育。开设媒体普法专栏150个,培育县级法治文化阵地30个。“2012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事件”评选关注度进一步提升。承办第六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举办“转变执法理念防止冤假错案”等12个专题研讨会。司法考试首次实施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和参考人数均创新高。
推动标准化建设,法律援助办案达3.1万件,实施刑事援助7900余起,律师办案率达67%,服务满意率达98%。加强律所管理,出台律所负责人考核等制度,做好重大案件律师辩护代理指导协调工作。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2.3万件,同比增长13.6%。建立重大质量事件报告制度,四级公证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公证办案18万件,其中涉外和港澳台民事公证6万余件。制定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全年办案10.9万件,能力验证通过率和满意率有较大提高。大力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服务“三农”成效明显。
以便民服务为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正式开通运行覆盖14个市州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成法援便民服务窗口130个、公安看守所法律援助站112个。司法所建成率已达97%。完成司法业务用房建设7.2万平方米。
省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解决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司法所力量、清理充实司法所专项编制、提高司法所公用经费标准、实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保障社区矫正经费、推动司法所长职级待遇落实、为模范司法所解决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等基层基础建设七大问题。建立全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引导促进县域律师事业发展。取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册费,审批权限下放市州。赋予省管县司法鉴定、公证机构设立初审权并直接报厅权限。
大力建设过硬队伍,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厅、“两局”及省直监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从实推进。坚持边学边查边整改,九项治理取得实效,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党的十八大、党建知识竞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律师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数较上届增加41%。省戒毒局在全国率先推行民警岗位资格认证。逐级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岗位练兵知识技能竞赛,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干部3710人次,培训法律服务从业人员2万人次。评选全省“十佳”监所警察、“十佳”司法所长。湘乡市司法局获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加强舆情信息监控,建成“大宣传”雏形。细化4大类50项制度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回眸过去一年,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展望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责任重大。
只有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忠诚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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