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温岭“10·25”患者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暴力袭医事件背后,折射出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互不信任状态。
据统计,2012年全省医疗纠纷达到7525起。从居高不下的纠纷数量中,透视出了医患关系的现实局面。
为什么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医患关系领域的法律现状如何?如何预防暴力袭医事件的发生?日前,浙江省律师协会与浙江省医师协会专门召开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之法律路径研讨会。对此,本期《看法》邀请了医学界专家和律师,共同探讨医患关系这个话题。
问题一:
医患关系为何如此紧张?
【主持人】 近年来,我们的医疗水平在发展,医师和护理队伍不断增强,而医患纠纷的数量却在逐年加大,为何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
俞新乐:医患关系日益紧张,有方方面面的原因。在东部地区,医疗服务不少,但是优质医疗资源比较缺乏,例如患者想挂省内知名专家的号,还是比较难的。快速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有限的供给之间依旧存在矛盾。
此外,我认为患者对医疗服务和质量期望过高也是原因之一。社会对医学这个学科认识是有限的,比如说在探索禽流感治疗的过程中,我们目前只能证明人与人之间还没有传染的问题。但是具体到发病机理、病毒转移规律等问题尚不清楚。很多的疾病也是如此,进医院不等于进保险箱,因此,患者的观念需要纠正。
葛明华:我认为引发患者投诉的原因主要是沟通的问题。在现实条件中,一名医生每天看60到70位病人,和病人的一次谈话几分钟就结束了,没有太多时间来细细沟通。医生的培养过程缺少沟通交流的环节,在沟通交流水平上确实存在一些不足。
金其飞:我认为医患关系紧张与医院制度性傲慢有很大关系。医院常以“救世主”的姿态自居,服务做得非常不够,比方说很多病人动完手术甚至不知道主刀医生长什么样。沟通不足就容易导致猜疑和不信任。
问题二:
医患纠纷应该适用什么法律?
【主持人】 针对医疗纠纷,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在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也对医疗纠纷中的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此外,2010年3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现实医患纠纷中,还有患者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索赔。请问,医患纠纷应该适用什么法律?
葛明华:我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两部法律不适用于医疗纠纷。医疗行业是救死扶伤的服务行业,让一个保护商业行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医疗纠纷,我认为是对医疗业的不尊敬;而《侵权责任法》适合一些普遍的责任纠纷,比如说车撞死行人的责任事故和医疗纠纷是不一样的。我呼吁有关部门能尽快建立一个医疗纠纷的特别处置法。
金其飞:一般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医疗纠纷,主要是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针对因民营医院虚假广告宣传导致患者有损害的情形,这只是医患纠纷中的少数。而目前,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适用的还是《侵权责任法》。从法理上来说,《侵权责任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疗法律的统一,这也是医疗法律中位阶最高的一部。
在索赔过程中,相比《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项目中没有死亡赔偿金,也没有护理费,实际索赔中,患方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索赔,额度会更高。
问题三: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什么法律路径?
【主持人】2014年1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那么请问,如何通过法律路径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赵丽华:我认为医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医院要学会风控管理,让医生结合专业的医学知识对争议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处理方案。
普通人对医用术语没有概念,医生有义务用通俗的方法解释医疗的基本事实和责任,让患者了解和理解医疗行业的操作常规及医疗手段的有限性。比方说病人出院以后要注意什么,某个时间段应该干什么,如果病历本中不加以明确,可能会误导患者,也会给医生自己带来风险。
胡东迁: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全国影响力比较大的暴力袭医案件总共有8起。我们作了一个案犯特殊的分析:88%的人家庭条件差,50%的人精神状况有异常。我建议医院应该让心理方面专家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对这类群体多加关注,一有苗头及早防范。
此外,对于有组织、有计划的“医闹”,从法律上来讲,这些行为可以上升到刑事犯罪。医生遭受袭击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
朱卫红:患方去“医闹”,或用非法途径维权,这恰恰说明了救济途径不畅。如果行政部门第一时间把矛盾接过来,不往外面推,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法院受理、行政调解的案子也自然下降了。
一般的律师又不懂医学,患者维权其实是比较困难的。行政部门应该建立一个渠道,让受了伤害的患者可以先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案查处,审查医院有没有违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给出合理公正的处理结果。如有异议,病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让老百姓可以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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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数字看医患
【28万】 截至目前,全省有医疗卫生机构30267个,各类医院782家;13多万名医师,12万名护理人员。浙江省医疗界工作人员将近28万名。
【7525起】2009年,全省医患纠纷为6210起,2010年为6464起,2011年为6569起,到2012年达到7525起。
【7亿元】 全省医疗纠纷的患方病人索赔金额统计中,2009年为4亿元,2012年上升到7亿元; 全省医疗纠纷的医方实际赔偿总额统计中,2009年为1.3亿元,2012年为1.98亿元。
【60%】全省已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县、市、区全覆盖,拥有调解人员826名,医学专家2011名,法律专家632名。2013年,医疗纠纷通过第三方调解的比例达到60%左右。
【1161起】2010年全省受理的医学鉴定共672起,2011年医学鉴定数量为1161起,增长近73%。通过医学鉴定解决矛盾纠纷的数量在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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