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作出决定,授予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正宏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自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王正宏长期坚持战斗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练就了扎实过硬的克敌制胜本领,成为刑侦工作的行家里手,先后指挥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0余名。担任塘沽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后,王正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全体民警不断推动刑侦工作创新发展,成功侦办了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2012年6月被确诊为胰腺癌晚期,但仍隐瞒病情,以超常的毅力和顽强的斗志坚守工作岗位,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王正宏的先进事迹真实感人,是新时期公安机关模范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的典型代表,是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