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扶风法院邀请辖区驾校70余名教练和学员旁听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宣判,法官结合该案例,讲解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角度督促广大学员在学习驾驶技术的伊始,牢固树立起法制安全意识,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郭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扶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4万余元。
宣判后,法官向学员们讲解了交通肇事罪的概念、构成及刑事、民事责任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为便于学员理解,法官结合刚宣判的案件,为大家细致阐释了判决的理由。让学员们对交通肇事罪有了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同时,法官还将“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一一列出,明确指出这两种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告诫大家牢固树立起法制意识,切莫因贪图一时刺激而最终害人害己。
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扶风法院延伸审判管理职能,在2013年牵头其他政法部门,制定《扶风县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方案》;同时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专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单向过往车辆和行人发放并接受法律咨询等。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有效增强了群众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扶风法院 宋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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