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教育和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构筑帮扶回归路,编织管控防护网。为把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好教育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2013年,全省共建立县级综合管理服务基地70个,刑释解矫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1745个,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基地1281个、就业基地1353个,社区服务基地2562个,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48506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38221人次,落实低保1743人,年内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440人,按期解矫33209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5%。,均为全国最低。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化。修改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围、报告程序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提高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启动使用电子腕带,推广矫务通、执法仪等系统,扩大手机定位人群范围,使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目前,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中高危人员技术监控率已达100%,对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100%。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光东介绍说:“目前,全省已基本构筑起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网络的‘电子围墙’,通过手机定位可随时核查重点对象的位置及活动状态,高危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率已达100%。”
促进教育矫正科学化。在县(市、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对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和强化行为健康诊治等职责履行,提高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实战化运作水平。加大对心理矫正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循证矫正试点工作,推动需求评估课题成果转化,促进社区矫正科学矫治质量提升。目前,该省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已有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467人。
推进帮困扶助社会化。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人社部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困难的特殊人群进行就业指导和培训。会同民政部门把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吸纳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并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联动,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41395人,安置41023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5万人次,指导就业1万人次。
为推进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专门化建设,2013年初,8个省辖市司法局、28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支队),明确每个司法所至少1名工作人员分管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全省已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3247名,安置帮教专职社工647名,另有社会志愿者5万多人。
建立执法证制度,指导基层固定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协调省人社、财政等部门,将社区矫正纳入年度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举办社区矫正全覆盖专题培训,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2013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建设、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内容。
“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没有围墙的监狱’中不脱管、不漏管,帮助他们在‘没有教室的学校’弃恶从善、自食其力,是江苏司法行政人的一贯追求。”柳玉祥介绍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写入决定,是我国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1月16日,《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总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推进,一以贯之地抓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两类人群的服务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实战化建设,为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江苏司法行政推进四个全覆盖
·江苏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
·江苏: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 主动融入“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