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河南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全省政法系统双“十佳”评选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树立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平安河南、法治河南、政法稳定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这次评选活动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执法为民、务实重干、公正廉洁为标准,评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00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名,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在此基础上,评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各10名,由省委、省政府表彰。活动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政法部门内部推荐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范围原则上是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涌现出的典型,重点是县(市、区)以下政法部门的基层政法单位和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干警。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着力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协调、审核把关和推荐等工作,确保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要严格工作纪律,重点把日常工作、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的候选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记者何永刚)
■评选范围
重点是基层一线执法岗位干警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重点是县(市、区)以下政法部门的基层单位。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在编在职干警(干部),重点是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干警。副厅级以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总数的20%以内。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原则上是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涌现出的典型。
■表彰名额
“双十佳”由省委、省政府表彰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00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名,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
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各10名(从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中产生),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委、省政府表彰。
■评选标准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准
1.政治过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三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做到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
2.班子过硬。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务实重干,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坚强有力。工作实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班子成员2010年以来无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3.执法过硬。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司法公正,为民务实清廉,执法办案公平公正、及时高效。2010年以来未发生赴省进京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4.队伍过硬。干警队伍整体素质高,战斗力强,工作成效突出,社会反映良好。2010年以来无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和受到错案责任追究。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高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工作负责,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群众反映较好,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3.业务技能娴熟。热爱本职岗位,精通业务技能,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勇于开拓进取,工作优质高效,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本部门或本系统业务工作绩效位居前列。
4.从事政法工作三年以上。领导干部除符合上述标准外,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2010年以来没有发生错案、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评选程序
内部推荐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
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政法部门内部推荐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逐级评选推荐。各省辖市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的评选、推荐工作。
2.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优中选优推荐。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从中择优推荐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
4.社会公开评选。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研究提出拟表彰对象,其中,省“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要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筛选出一定比例的候选对象后,并在省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简要事迹,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差额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