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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政法系统双“十佳”评选启动

2014-01-27 10:11: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高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工作负责,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群众反映较好,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3.业务技能娴熟。热爱本职岗位,精通业务技能,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勇于开拓进取,工作优质高效,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本部门或本系统业务工作绩效位居前列。

4.从事政法工作三年以上。领导干部除符合上述标准外,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2010年以来没有发生错案、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评选程序

内部推荐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

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政法部门内部推荐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逐级评选推荐。各省辖市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的评选、推荐工作。

2.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优中选优推荐。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从中择优推荐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

4.社会公开评选。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研究提出拟表彰对象,其中,省“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要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筛选出一定比例的候选对象后,并在省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简要事迹,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差额评选。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