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河南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全省政法系统双“十佳”评选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树立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平安河南、法治河南、政法稳定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这次评选活动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执法为民、务实重干、公正廉洁为标准,评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00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名,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在此基础上,评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各10名,由省委、省政府表彰。活动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政法部门内部推荐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范围原则上是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涌现出的典型,重点是县(市、区)以下政法部门的基层政法单位和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干警。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着力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协调、审核把关和推荐等工作,确保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要严格工作纪律,重点把日常工作、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的候选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记者何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