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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影响生活·2013中国法治蓝皮书

2014-01-24 15:50: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网络篇

  纷杂乱象亟待法治

  微博直播庭审:开启新媒体司法公开之窗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8月22日8时9分通过其官方微博“@济南中院”开始了对薄熙来案庭审的直播。四天里,“@济南中院”用153条微博公开了庭审全程。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宣告了薄熙来案的一审判决情况。

  中纪委官网开通:网络反腐“正规军”从幕后到台前

  2013年9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是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主阵地。网站将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中央纪委监察部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要通报及查办的重大案件等。该网站风格简约,突出“信访举报”、“互动交流”等分区。

  两高出台网络诽谤司法解释:

  让法律遏制网络谣言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何为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何为“情节严重”,以及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敲诈勒索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

  网购首次纳入消法保护:为消费者网购维权提供法律支撑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网络购物这种新的消费形式,新增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网购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三个部分。

  “僵尸”政务微博频现:建设服务型政府须摒弃形式化

  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有超过24万个政务微博认证账号和近千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设的政务微博。然而,这些政务微博中有的2013年以来从未发过一条微博;有的开通以来只发过一条微博;有的开通至今一片空白。

  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宣判:维护公平公正的网络市场环境

  2013年7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就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杨某为首的12名恶意差评师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恶意差评师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时涉嫌敲诈勒索。打击恶意差评师绝对不仅是对淘宝卖家的保护,最终的目的是打造和维护一个诚信良好、公平公正的网络市场环境。

  大V变“大谣”: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继北京警方抓捕“秦火火”、“立二拆四”后,2013年8月9日,知名网络爆料人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江苏昆山被批准逮捕。这是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又一案件。

  媒体人微博实名举报高官:舆论监督环境有待改善

  2012年12月6日起,《财经》原副主编罗昌平发微博实名举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2013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决定对刘铁男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3年7月29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刘虎发微博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渎职。2013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的微博发布消息,称刘虎因涉嫌制作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受制裁

  2013年11月26日,有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之称的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法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互联网行业和法律界均认为,最高法的终审判决将会从司法角度划清正当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界限,为互联网行业确立竞争规则,促进其良性竞争。

  网络“盗链”现象严重:网络视听侵权要严打

  2013年11月13日,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等十大网络视频行业巨头联合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百度、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实施:个人信息保护从此“有标可依”

  2013年2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对利用信息系统处理个人信息的相关活动,将起到应有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指南》提出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将有望提高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水平,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