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平安贵州”建设为总载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
2013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达到93.80%,提前3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到2016年,全省90%的县(市、区)群众安全感达到90%”的工作目标。
【亮点一】
综治责任体系完善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与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市(州)与各县(市、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良好局面。
为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阶段性特征,按照积极稳妥和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省综治委对2009年下发的《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办法》进行修订,并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对地区、部门和单位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责任查究的适用标准。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贵州建设的意见》中明确的36项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确保有序推进。
省综治办依据2012年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对安全感全省排名末位且未达85%的贵阳市南明区、六盘水市钟山区实施挂牌整治,要求限期改变治安面貌,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制度。
【亮点二】
综治委成员单位由36家充实为54家
去年9月,省综治委成员单位由36家调整充实为54家,重新明确了省综治委委员和联络员,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每个成员单位定点帮扶指导一个县(市、区)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
省综治办参照中央综治办的机构设置,在原综合处和基层处的基础上增设两个处室,更名为综治一、二、三、四处,明确了各处主要工作职责,通过竞争上岗充实四名处级领导职位,并在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遴选10名同志定职各处。
各市(州)、县(市、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部完成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办公室职能调整和增加人员配备等工作。毕节市综治办参照中央和省的机构设置,在市(州)层面率先成立四个业务科,并调整和充实了科室力量。
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综治办均配备了主任、专职副主任及2~3名专职干部,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配备综治专干共计4009人,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规范化建设比例达95%,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贵州”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基层组织保障。
【亮点三】
经费保障标准提升
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将县级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由人均0.8万元至1.2万元提高到2万至3万元;省、市、县三级综治业务经费由人均每年0.1元、0.5元、1元的保障标准(按户籍人口计算)分别提高到0.2元、1元、2元。
各级财政还按照市内600元/人、省内1200元/人的标准明确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工作经费、切实解决了长期困扰政法、综治部门的经费保障难题。
【亮点四】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各地以深入开展治安防控“织网行动”为契机,将“天网工程”上升为政府工程来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全省共落实“天网工程”建设资金58.94亿元,建成前端监控点109245个,报警点12545个,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到2013年底建成十万个前端监控点和一万个报警点”建设任务。
大力推广“平安e家”、防盗门工程等技防物防建设,全省中心城镇技防设施入户率达53.42%,防盗门安装覆盖率达68.06%,防盗锁安装覆盖率达69.95%,中心城镇楼群院落值班守护率达到83.24%,机关单位值守率达96.10%。全省9个市(州)以及88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市级特(巡)警支队不少于300人、县级特(巡)警大队不少于150人”的建设任务。
全省中心城镇巡逻防控力量达到230544人;农村巡逻力量达到233483人;“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等防范模式覆盖率达85.52%。
【亮点五】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新突破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依托公安信息网建成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全面采集录入流动人员住所、就业、医疗等关联信息,在全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
自2013年6月起,省公安厅在贵阳市南明区、铜仁市碧江区、安顺市镇宁县、黔南州福泉市等7个县(市、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居住证受理办证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共采集信息7548条,制发《贵州省居住证》6963张,为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目前,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共登记流动人口175万人,已办理居住证93万张,其中,贵阳市制发73万张,预计到2014年底,全省基本完成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发任务,进入动态服务管理阶段。
【亮点六】
公共安全领域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狠抓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基础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级党委政府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推动,切实提高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以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防火单位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去年,,全省共发生火灾事故2898起,死亡66人,受伤41人,损失折款10227万元,未发生群死群伤和“火烧连营”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危爆物品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我省建立完善公安、交通、经信、安监、综治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涉爆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有效管控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从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从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爆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共收缴炸药5224.9千克,雷管10670枚,切实消除了一大批涉爆物品安全隐患,全省未发生重大涉爆生产安全事故和涉爆恶性案件。
【亮点七】
继续推进“平安和谐四区”建设
我省继续推进“平安和谐四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了毕节、兴仁、沿河等一批“和谐矿区”、“和谐工区”、“和谐库区”建设先进典型,黔东南州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平安和谐十区”(矿区、库区、工区、林区、工业园区、厂区、校区、景区、城市郊区、行政区划接边地区)”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创建平安和谐“四区”2005个,创建覆盖率达83.17%,为全省矿区、库区、工区、林区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亮点八】
“柔性”调处社会矛盾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全省没有发生“打、砸、抢、烧”等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连续两年实现了群体性事件起数和参与人数“双下降”。
坚持以民生改善促社会和谐,将更多的改革发展红利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我省不断加大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力实施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5个100工程”为核心的民生工程,住房、道路、教育、医疗、社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
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我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广“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铜仁经验,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作为出台和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全省共对煤矿企业合并重组、遵义市仁怀机场建设、夹岩水库建设等1567个重大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暂缓停实施43个。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我省开展省级领导干部“包案督访”活动,把领导包案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截止去年12月中旬,省委常委两轮带队督导的168个重大矛盾已成功化解164个,化解率达97.62%。省领导化解重大矛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干部层层包案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夯实了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群众基础。
大力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矛盾化解“余庆县经验”,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我省8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75%的矛盾纠纷通过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站)得到化解。
依托行业协会等成立煤矿地灾、重点项目、劳资关系、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矛盾多发领域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为主体,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调解为补充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贵阳市、遵义市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成立由民营企业家、民主党派人士、宗教团体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和谐促进会”,通过思想劝导、心理治疗、资金救助等方式,以“柔性”方式调处社会矛盾。贵阳市和谐促进会共筹集资金1.14亿元,投入帮扶资金7269.9万元,调处各类社会矛盾656个,惠及群众10余万人。
建立贵州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我省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协调指导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加强跟踪督促,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协调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共排查掌握58件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现已成功化解46件。
【亮点九】
按行政区划推进基层平安创建
我省坚持以“积小安创大安”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平安市(州)、县(市、区)向(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平安创建覆盖率和创建水平。
在去年5月31日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贵阳市、遵义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剑河县、瓮安县、清镇市、松桃县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荣誉称号;贵阳市、遵义市、余庆县受到中央综治委通报表扬并授予平安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
同时,省综治委经过严格考核评选,命名铜仁市、黔东南州为“2011-201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市(州)”;命名黔南州为“2012年平安市(州)”;命名息烽县、绥阳县、余庆县等14个县(市、区)为“2011-201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先后开展了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社区)的命名表彰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已命名平安县(市、区)82个,平安乡(镇、街道)1545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3.18%和97.94%。省综治委修订完善了《贵州省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和《平安贵州建设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平安市(州)”、“平安县(市、区)”和“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考核命名标准,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亮点十】
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大力推广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贵阳经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铜仁经验”、基层矛盾化解“余庆经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遵义经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等社会管理创新六大典型经验,努力提升全省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各级各部门先后召开全市(州)社会管理创新暨平安建设工作大会,部署“六大经验”推广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推广“六大经验”实施方案,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典型、集成创新、比学赶超的热潮。
省综治办先后组织人员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作实践中产生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指导和培育。在不断探索与实践中,涌现出了贵阳市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和谐促进会模式”;黔东南州剑河县“三化管理·温馨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典型经验;安顺市关岭自治县上关镇为民服务零距离、社情民意零盲点、矛盾纠纷零激化、息访跟踪零遗漏、教育引导零缺失的“五零工作法”;黔南州特殊人群管理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回归工程、红丝带工程、安宁工程即“五大工程”经验;遵义市道真县精神障碍患者“三分法”服务管理等一批新经验新亮点。这些经验和亮点有的得以在全省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大会上推广,有的甚至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