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平安贵州”建设为总载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
2013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达到93.80%,提前3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到2016年,全省90%的县(市、区)群众安全感达到90%”的工作目标。
【亮点一】
综治责任体系完善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与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市(州)与各县(市、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良好局面。
为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阶段性特征,按照积极稳妥和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省综治委对2009年下发的《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办法》进行修订,并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对地区、部门和单位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责任查究的适用标准。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贵州建设的意见》中明确的36项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确保有序推进。
省综治办依据2012年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对安全感全省排名末位且未达85%的贵阳市南明区、六盘水市钟山区实施挂牌整治,要求限期改变治安面貌,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制度。
【亮点二】
综治委成员单位由36家充实为54家
去年9月,省综治委成员单位由36家调整充实为54家,重新明确了省综治委委员和联络员,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每个成员单位定点帮扶指导一个县(市、区)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
省综治办参照中央综治办的机构设置,在原综合处和基层处的基础上增设两个处室,更名为综治一、二、三、四处,明确了各处主要工作职责,通过竞争上岗充实四名处级领导职位,并在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遴选10名同志定职各处。
各市(州)、县(市、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部完成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办公室职能调整和增加人员配备等工作。毕节市综治办参照中央和省的机构设置,在市(州)层面率先成立四个业务科,并调整和充实了科室力量。
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综治办均配备了主任、专职副主任及2~3名专职干部,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配备综治专干共计4009人,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规范化建设比例达95%,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贵州”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基层组织保障。
【亮点三】
经费保障标准提升
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将县级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由人均0.8万元至1.2万元提高到2万至3万元;省、市、县三级综治业务经费由人均每年0.1元、0.5元、1元的保障标准(按户籍人口计算)分别提高到0.2元、1元、2元。
各级财政还按照市内600元/人、省内1200元/人的标准明确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工作经费、切实解决了长期困扰政法、综治部门的经费保障难题。
【亮点四】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各地以深入开展治安防控“织网行动”为契机,将“天网工程”上升为政府工程来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全省共落实“天网工程”建设资金58.94亿元,建成前端监控点109245个,报警点12545个,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到2013年底建成十万个前端监控点和一万个报警点”建设任务。
大力推广“平安e家”、防盗门工程等技防物防建设,全省中心城镇技防设施入户率达53.42%,防盗门安装覆盖率达68.06%,防盗锁安装覆盖率达69.95%,中心城镇楼群院落值班守护率达到83.24%,机关单位值守率达96.10%。全省9个市(州)以及88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市级特(巡)警支队不少于300人、县级特(巡)警大队不少于150人”的建设任务。
全省中心城镇巡逻防控力量达到230544人;农村巡逻力量达到233483人;“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等防范模式覆盖率达85.52%。
【亮点五】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新突破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依托公安信息网建成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全面采集录入流动人员住所、就业、医疗等关联信息,在全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
自2013年6月起,省公安厅在贵阳市南明区、铜仁市碧江区、安顺市镇宁县、黔南州福泉市等7个县(市、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居住证受理办证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共采集信息7548条,制发《贵州省居住证》6963张,为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目前,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共登记流动人口175万人,已办理居住证93万张,其中,贵阳市制发73万张,预计到2014年底,全省基本完成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发任务,进入动态服务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