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格尔木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五措并举全面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和生活环境。
一是党组重视到位,履行“一岗双责”。院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在廉洁从政、纪律作风等方面为全院干警做表率,树标杆,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带动全院干警自觉遵章守纪,公正司法。
二是注重教育引导,筑牢廉政防线。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全院干警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影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以鲜明的实例,对全院干警进行正风肃纪和廉洁司法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党性观念,强化“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确保全院干警的司法廉洁性。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约束机制。在队伍的作风建设上,市法院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审判监督等内部监督机制。相关部门不定期的对全院干警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存在有损法官职业道德和法院形象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作风。不断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审判管理,把正风肃纪建设和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统一起来,要求全体干警时刻遵守审判纪律,坚守职业良知和心理底线,恪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要忠于法律、尊重事实,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推行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建立重点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将法院的工作规划、重点工作完成等情况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措施,发挥媒体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文\何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