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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

2014-01-24 15:03: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青海省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

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月23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王晓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科学清晰地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重要任务。讲话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提出了更加深入、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要求,是指导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两个讲话内容十分重要,内涵十分丰富,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继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都具有极端重要的指导意义。

王晓勇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两个讲话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联系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一是省院党组中心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院机关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待省委和高检院作出具体部署后,对深化两个讲话精神的学习,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二是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决按照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的犯罪案件,又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自侦部门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今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的力度。三要继续深入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期省院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把重点放在班子和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上,放在整改活动成果的固化上,放在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同时,要认真搞好收尾总结。各市州院和基层院要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省院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导工作,每位党组成员都要选择一个县区院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开展经常性指导,落实领导责任。省院要成立两个巡回督导组,深入到所有市州和县区院实施巡回督导,指导各级院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实现以活动的有效开展来解决“四风”问题,正风肃纪,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

(来源\青海省检察院 文\李维)

[责任编辑:李家亮]